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双保工程土地执法 耕地保护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201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漯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千方百计处理好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的矛盾,在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稳定的前提下,较好地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为激励先进,经研究,决定授予临颍县人民政府“双保工程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给予300亩用地指标奖励;授予源汇区人民政府“土地执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给予300亩用地指标奖励;授予市监察局等6家单位为“耕地保护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国土资源工作,开拓进取,创新举措,努力推动全市国土资源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一区两城一中心”目标和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先进单位名单

             2013年3月4日 

附件

双保工程先进单位

临颍县人民政府

土地执法先进单位

源汇区人民政府

耕地保护先进单位

市监察局

市检察院

市公安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漯河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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