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给王国干等五名同志记功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为充分调动县级领导班子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县级领导班子实行工作实绩综合考核评价,在近几年的考核工作中,临颍县、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连续3年县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为一等奖,市总工会连续两年县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为一等奖。

为表彰先进,根据《漯河市县级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漯发〔2010〕10号),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以上县区及市直单位党政正职主要负责人王国干、陈鹏辉、马改民、王志华等4名同志分别记个人二等功一次,给田爱华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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