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2013年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8月19日
2013年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做到“四个坚持、四个更加注重”,即坚持能耗强度和总量约束双控制,更加注重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争取以较少的资源环境代价实现更大的经济效益;坚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更加注重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努力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实现结构性节能减排;坚持强化政策引导和法规约束,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手段推动节能减排,建立健全促进节能减排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坚持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节能减排,更加注重在全社会多层次、多领域推进节能减排,形成人人参与节能减排的良好局面,确保2013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5%,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4.25万吨、0.39万吨、2.43万吨和2.25万吨,分别比2010年下降6.80%、6.92%、2.02%和5.46%。
二、重点工作
(一)推动产业结构向节能环保型发展。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控新上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全过程管理,完善项目节能审查和验收制度。优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深入开展区域环评工作,建立产业集聚区和重点项目环评“绿色通道”。完善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政策,重点保障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技术、高附加值和低消耗、低排放项目建设用地。继续推进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制定发布淘汰落后产能公告,确保完成当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重点支持工业综合节能改造、高效节能技术(装备、产品)产业化示范、重大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建筑节能示范等。继续组织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重点推广节能灯、半导体照明产品、节能汽车、家用空调、平板电视、电冰箱、洗衣机和热水器等节能家用产品,以及电机、风机、水泵、变压器等节能工业产品。以漯河新区、西城区和产业集聚区为重点,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现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配套管网建设,争取年内实现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加快对现役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加装脱硝装置。推进造纸、食品加工、纺织等行业废水深度治理工作,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污水处理中控系统。加快畜禽养殖业排泄物综合利用等工程建设,完成100家以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项目。加快淮河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完成国家、省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的减排项目。加强节能减排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
(三)做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继续组织实施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做好能源审计工作,加强目标考核,千家企业全年节能25万吨标准煤。在建材、化工等行业组织实施能效对标达标年度行动计划。对电力、造纸、化工等行业实行排污总量控制,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从行业内等量替代解决。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4%。贯彻落实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从政策法规、体制机制、规划设计、标准规范、技术推广、建设运营和产业支撑等方面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全年新增节能建筑面积160万平方米以上、绿色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34万平方米,新增建筑物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55万平方米。全年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分别降低2%和3%。加快甩挂运输试点项目建设。强力推进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准管理,加快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全年客运、货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均降低36%。制定全市公共机构年度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组织公共机构实施一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创建3家省级、1家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年公共机构单位综合能耗降低4%。深入推进商贸流通、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全年新增农村户用沼气2700户,建设大中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5处。做好国有企业和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
(四)壮大循环经济规模。落实省循环经济“十二五”规划,制定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规划。鼓励支持经济开发区开展循环化改造试点示范,积极建设一批循环经济“区中园”。加快推进以农作物秸秆为主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进度,实现漯河市天壕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临颍南街村秸秆发电厂2×12MW发电机组顺利建设和稳定运行。坚持市场导向,鼓励有条件的大户、秸秆收购经纪人和企业建立以企业为龙头,农民参与,政府监管,市场化推进的秸秆收储体系。以银鸽集团、北徐、龙云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为重点建设一批设秸秆储存基地,推进秸秆收集重大装备项目建设。对秸秆贮存2000吨以上,场地达到15亩以上的秸秆收贮大户、经纪人或专业合作社,按照贮存场地面积大小给予补贴。加快发展秸秆再制造行业,培育舞阳桥莞木器、远程木业等一批以农作物秸秆和林业“三剩物”为原料的板材加工企业,不断提高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经济效益水平。推进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重点工业行业、农业、城乡生活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五)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认真落实省“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采用补助、奖励方式重点支持建设10项节能重大技术与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落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凡政府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优先采用本地高效节能产品。培育壮大节能产品龙头企业,重点支持高效照明、高效节能电机和新型节能变压器等生产企业做大做强,对纳入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积极开展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大型公共设施照明系统LED(发光二极管)改造试点。加快开展全市公共机构淘汰白炽灯工作。
(六)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加大对节能减排科技进步与创新的投入,在市相关科技计划和专项中提高节能减排科技研发课题比重。组织开展先进适用节能技术推广活动,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改造为主要途径,通过市场准入、财政奖励、强制淘汰等手段,重点推广高效优化粉磨、中低温太阳能工业热力应用系统等节能技术以及能量梯级利用、余热余压回收、高压变频调速、蓄热式加热炉、吸收式热泵供暖、冰蓄冷、高效换热器以及干法和半干法烟气脱硫、膜生物反应器等节能减排技术。制定发布节能减排技术推广目录及典型案例,集中力量重点推广。
(七)落实节能减排经济政策。继续对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对超能耗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脱硝电价政策。继续推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政策。全面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大力推进国家IV油品升级替代,严格限制外地机动车转入,强力推进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预算管理制度。积极建立健全“阳光环保”管理机制,把环保目标考核、资金分配、环评审批、总量核定等多个领域纳入到“阳光环保”管理范围,逐步形成完善的“阳光环保”体系。完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制定和完善农业节能减排标准体系。
(八)完善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动节能服务公司、用能企业、金融机构、设备厂商、科研机构等建立战略联盟,培育一批合同能源管理骨干企业。鼓励具有规模和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整合资源,开展专业化节能服务。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制定配套政策,规范有序用电。加强监管,督促电网企业全额收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量。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节能、节水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不断扩大我市节能环保产品社会知名度。加强能效标识宣传,提高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节水和环境标志认证产品。研究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
(九)强化节能减排能力建设。强化节能监察中心职能作用,加大对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耗强度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用能状况的监控,重点加强在建和已建成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节能监察、监测,确保节能减碳政策落到实处,用能单位规范、节约用能,全面及时掌握全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能源消费情况。加大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基础设施投入,2/3以上县、区成立节能监察机构,初步建立市、县二级节能监察体系。开展节能监察机构执法培训,对市、县级节能监察人员培训一遍。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大力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利用数据在线采集和实时监控工作。组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加强能源统计能力建设,重点提高基层单位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统计水平。加强环境统计能力建设,重点提高县区基层环保部门统计能力建设水平。强化地表水、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完善重点源自动监控系统。所有建设项目所需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全部通过网上申报、核定和备案。推进环境监管、监测机构标准化,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二级减排监控体系。
(十)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适时修订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办法。发布2012年度各县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组织开展2012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将经济开发区纳入考核范围,建立和落实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分解下达各县区2013年度节能减排指标计划。加强节能数据统计和形势分析,发布各县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完善由环保部门牵头的减排形势季度会商制度,按季度对全市减排形势进行分析。稳步推进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实行能源消费总量预算管理。
(十一)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编制《漯河市2011-2020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规划》和《漯河市2011-2020低碳城市发展规划》。积极开展低碳城市、园区和社会等试点,探索形成有利于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推进低碳关键技术自主研发,扩大低碳技术示范和推广范围,大力支持操作性强、应用前景广阔的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技术。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长效工作机制,完善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数据库及统计体系,完成我市2010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
(十二)加强节能减排监督检查。落实辐射安全许可制度,严格项目准入条件,确保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完全处于有效监管。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全面落实《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落实流域治理目标责任制和省界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加快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推进水专项研究工作的开展实施。加大河流污染防治力度,继续推进、强化黑河、三里河、清潩河、颍河等重点流域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引水干渠周围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节能减排日常监督检查,对严重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及节能减排有关标准,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违规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设备,虚标产品能效标识,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达不到标准要求,未落实节能产品强制性采购制度,虚报瞒报能源统计数据,未按要求运行减排设施等行为,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实行节能减排执法责任制,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执法机构负责人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责任。
(十三)增强全民节能减排意识。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月、节水宣传周、“六五”环境日等宣传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家庭社区、青少年、企业、学校、军营、农村、政府机构、科技、科普和媒体等十个节能减排宣传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以节能减排为内容的学校主题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活动。组织开展驾驶员节能驾驶比武竞赛活动。在全市重点企业中组织开展以“比管理创新、比技术进步、比安全生产、降能耗、降排放”为主题的节能减排竞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