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集聚区新增工业用电量每度电奖励1.8分钱


    为促进产业集聚区中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市场需求的项目尽快投产达产,实现增产增收,省发改委下达了《关于促进产业集聚区加快项目投产达产的通知》(豫发改办传真〔2013〕28号),决定对省级产业集聚区,按照供电部门统计的2013年9月—12月比去年同期新增工业用电量,每度电奖励1.8分钱左右,以奖励产业集聚区为实现稳增长调结构百日攻坚目标做出的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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