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责任单位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责任单位任务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1月20日    

 

 

 

 

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

责任单位任务分解

 

市政府办公室:

1、制定并下发《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2、组织召开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动员大会,协调全市开展创建工作。

3、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市政府工作报告。

4、将开展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督查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事项,对承担创建工作的各单位、县区政府组织检查、督导,各单位、县区政府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做到每月有反馈。

5、承办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委宣传部:

1、制定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宣传方案,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对创建工作进行报道。

2、指导漯河电台、电视台、报社、政府网站和县区新闻宣传部门通过设立全民健身专栏、制作创建活动专题等形式,开展全民健身系列宣传活动;漯河电视台、漯河广播电台每天播放广播体操等普及科学健身活动节目。

3、负责组织成立体育记者协会,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4、承办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政府法制办、市法院:

1、审查制订关于体育健身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2、承办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发改委:

1、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沙澧国家体育公园体育设施、承办省级综合性运动会所需的各体育场馆、乡镇和行政村两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覆盖、社区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等全民健身公共体育场地设施项目的立项工作。

3、指导各县区硬件建设“五个一”(一个塑胶标准田径场、一个标准游泳池、一个带看台灯光球场、一个带看台综合训练馆、一个中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的立项工作。

4、承办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教育局:

1、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在中小学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优秀比例超过25%以上。

2、组织开展各类青少年健身活动,定期举办中小学生运动会,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

3、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率达70%。

4、指导全市各中小学每年举办2次以上科学健身讲座,普及科学健身知识。

5、负责组织成立青少年体育协会,指导各县区成立青少年体育协会,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6、承办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公安局:

1、做好大型体育活动及赛事的交通和安全保卫工作。

2、实施和推广《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组织开展本系统的全民健身活动,提高职工体能素质。

3、承办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民政局:

1、做好体育类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注册工作,确保市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单项体育协会、体育健身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体育组织建设达到示范城市要求。

2、在各基层组织建设中,融入体育职责。

3、承办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财政局:

1、从2014年起市财政每年从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及体育健身设施建设。

2、从2014年起在财政预算中设立全民健身专项资金,群体财政经费每年增长比例为5%以上。

3、体育健身设施人均建设经费确保20元以上。

4、指导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体彩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工作投入比例确保70%以上。

5、承办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建委:

1、严格按照城市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建设项目中,实施公共体育场地建设,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必要时邀请体育部门参与项目建设和验收工作。

2、打造城市“10分钟健身圈”,做好“4个100”中的“1个100”工作,即:围绕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工作,建设100处老年人健身场地,其中含20至30个门球场。

3、完成城市综合体建设中,老年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乒羽活动中心的建设工作。

4、承办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房管局:

1、打造城市“10分钟健身圈”,做好“4个100”中的“1个100”工作,即:在居民社区建设100个健身广场。

2、承办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林园局:

1、打造城市“10分钟健身圈”,做好“4个100”中的“1个100”工作,即:在城市主干道建设100个街头转角健身游园。

2、负责全市园林、风景区以及城市公园的体育场地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3、承办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规划局:

1、在《漯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年-2030年)》中,做好体育场地设施总体规划。

2、配合市体育局做好《城市体育设施专项规划》。

3、围绕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工作,做好100处老年人健身场地的规划工作,其中含20至30个门球场。

4、承办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委农办:

1、把农民体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统一规划。

2、承办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农业局:

1、组织成立漯河市农民体育协会,指导县区成立农民体育协会,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积极组织、引导广大农民开展各类体育健身活动,定期举办全市农民运动会,积极参加上级农民运动会和各类体育赛事活动,提高农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增强农民体质。

3、配合市体育局,做好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

4、承办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广电局:

1、在电视台、电台开设体育健身栏目,每天播放广播体操等普及科学健身活动节目。

2、加强对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等各类体育活动的宣传报道,积极宣传、报道各相关部门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做法等,制作创建工作迎检专题片。

3、每月在各类新闻媒体报道创建工作不少于10篇,并将报道内容汇总,及时反馈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承办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体育局:

1、认真履行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创建日常工作的开展、落实。

2、组织实施全市国民体质监测、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培训和职业资格培训工作。

3、完成市体育中心排球综合训练馆、游泳训练基地、市体校综合训练馆的建设工作。

4、依托城市综合体建设,指导市羽毛球协会完成一个1600平方米羽毛球馆建设工作。

5、指导、配合有关部门成立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等各类体育组织。

6、组织、指导全市各类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7、负责对中国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实施全民健身工作的规划、分配和监督。

8、负责创建工作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发《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简报》。

9、牵头制定《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检查评估办法》;根据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组织召开创建工作各类会议;组织检查、验收全市各单位的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指标完成情况。

10、承办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民族宗教局:

1、组织成立漯河市少数民族体育协会,指导县区成立少数民族体育协会,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积极组织、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开展各类体育健身活动,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建设,积极参加上级少数民族运动会和各类体育赛事活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增强群众体质。

3、承办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漯河日报社:

1、在漯河日报开设体育健身栏目。

2、加强对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及各类体育活动的宣传报道。

3、配合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各单位、县区开展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做法进行宣传报道。

4、承办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沙澧河建管委:

1、打造城市“10分钟健身圈”,做好“4个100”中的“1个100”工作,即:在两河四岸建设100个健身站点。

2、做好沙澧国家体育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完善各类体育健身设施,在沙澧国家体育公园大二期建设一处自行车训练比赛场地,为群众健身及在体育公园开展的各项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保障。

3、承办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总工会:

1、组织成立漯河市职工体育协会,指导县区成立职工体育协会,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引导广大职工开展各类体育健身活动,定期举办全市职工运动会,积极参加上级职工运动会和各类体育赛事活动,提高职工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增强职工体质。

3、督导全市各级工会建立体育组织、开展体育活动、加大体育场地设施和资金投入,统计、汇总各级工会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健身设施、活动组织等情况,并上报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承办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团市委:

1、配合创建工作,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

2、指导全市各级团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青少年体育健身展示和青少年户外夏令营等活动,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青少年运动会和各类体育赛事活动。

3、承办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妇联:

1、组织成立漯河市妇女体育协会,指导县区成立妇女体育协会,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引导广大妇女开展各类体育健身活动,定期举办全市妇女健身活动,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体育赛事活动,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增强妇女体质。

3、承办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残联:

1、组织成立漯河市残疾人体育协会,指导县区成立残疾人体育协会,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引导广大残疾人开展各类体育健身活动,定期举办全市残疾人运动会,积极参加上级残疾人运动会和各类体育赛事活动,提高残疾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增强残疾人体质。

3、承办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工商联:

1、积极宣传全民健身工作,鼓励企事业单位支持体育事业发展。

2、积极引导非公企业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企业职工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3、承办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漯河医专、漯河职院:

1、组织成立各高校大学生体育协会,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组织开展各类体育健身活动,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体育锻炼活动1小时,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达标率25%以上,定期举办大学生运动会。

3、医专完成新校区综合体育馆的建设工作。

4、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率达70%以上。

5、发挥教育资源优势,配合市体育局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每年举办2次以上科学健身讲座,普及科学健身知识。

6、承办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供电公司、火车站、市人行、中石油、中石化:

1、成立本行业体育协会,组织开展各项全民健身活动,增强员工体质。

2、积极宣传全民健身工作,支持体育事业发展。

3、承办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负责本县区开展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制定本县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成立本县区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指导各镇乡(街道办事处)成立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实现“三纳入”(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县区政府工作报告,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县区财政预算,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3、县区实现“五个一”(一个塑胶标准田径场、一个标准游泳池、一个带看台灯光球场、一个带看台综合训练馆、一个中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目标,乡镇、行政村两级实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覆盖,社区实现健身设施全覆盖,其它各项指标达到《漯河市全民健身评价体系》A类标准。

4、组织开展本县区的全民健身活动,调查、摸底、汇总辖区内全民健身各项指标现状,并上报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承办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直及驻漯各单位:

1、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全民健身活动,统计、汇总本单位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成立体育社团组织情况、购置安装体育健身设施情况、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情况等各类指标数据,并上报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每月向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不少于1条。

3、承办漯河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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