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201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以及《河南省消防条例》为主线,以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紧紧围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范化建设、社会化防控“三化”发展战略,着力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持续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保持了火灾形势总体稳定。为表彰先进,促进全市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对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郾城区人民政府、召陵区人民政府、临颍县人民政府等3个先进县区;对市政府应急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安监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漯河日报社、市电视台、干河陈派出所、临颍县公安局、天桥街道办事处、马路街办事处、孟庙镇人民政府、三家店镇人民政府、辛安镇人民政府、漯河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河南省漯河市双汇集团有限公司、漯河中医院、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漯河市金都大酒店、漯河市恒辉旅游酒店有限公司、漯河市实验中学、漯河市旺旺集团、漯河市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漯河市漯海旺泽商贸有限公司、舞阳县好日子购物中心、临颍县人民医院等30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成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