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中学习龚主任在委机关党员干部全体会上的讲话。10月11日下午,龚绍军主任主持召开了委机关党员干部全体会。会上,龚主任传达了《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重要精神,并就渎职问题进行了强调。节能监察中心为了贯彻龚主任讲话精神,10月13日上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同时,重点就渎职的概念、内容及《刑法》第九章渎职相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进行了认真研读、交流学习并结合自身工作依次发言。通过学习,大家了解到,《刑法》对渎职罪的主体主要规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的种类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舞弊罪、徇私枉法罪。大家一致认为,要高度重视渎职问题,强化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严格执法,正确履职,加强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坚决杜绝渎职现象的发生。
二、集中学习国家节能中心贾主任在全国节能中心系统研究班上的讲话精神。10月8日,漯河市节能监察中心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国家节能中心主任贾复生9月3-4日在井冈山举办的首期全国节能中心系统研究班上的两次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交流,大家都受到了鼓舞、振奋了精神,并一致认为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讲话,为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对推动全国节能监察事业极具指导性。
三、制定中心2014年度节能监察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河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豫发改办环资〔2014〕65号)“各地区制定2014年度节能监察计划并组织开展节能监察工作,并将本地区节能监察计划执行情况于12月31日前报送省节能监察局。”的要求,市节能监察中心已通知各县区上报重点用能企业名单,汇总并制定年度节能监察计划,与社会节能服务检测机构结合,深入企业,开展节能监察(检测),并于12月31日前,完成该项工作。
四、监督并推进我市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4〕1245号)文件精神,我省共有96家重点用能单位纳入试点范围。其中,漯河1家(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为加快我市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工作,市节能监察中心相关人员,多次到华电了解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进展情况并于每周五按时上报省节能监察局。9月26日,中心有关人员陪同省节能监察局刘锋主任对华电机房、控制室等相关硬件设施配备情况进行现场查看。
五、成立漯河市节能监察中心学术小组。为了更好的研究、开展我市节能监察工作,努力争取做到有亮点、有突破,按时完成我市节能降耗目标,节能监察中心决定成立“节能学术研讨小组。学术小组围绕“节能降耗低碳”这个主题,每月确定一个有导向性、可操作性的研究方向和课题,结合省节能监察局《节能工作动态》期刊,出一期简报并投稿。通过学术课题研究交流,培养大家对节能工作的思考能力,进一步提升全体人员的专业素养,努力打造一流的节能监察队伍,推动我市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