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漯河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漯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定的《漯河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月6日

漯河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漯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5年1月6日)

    根据《河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河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时间安排通知》(豫语委〔2013〕4号),我市将于2015年10月接受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为确保我市顺利通过评估,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豫政〔2012〕5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操作办法、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教语用〔2012〕987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操作办法、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的通知》为核心,以迎评为抓手,树立现代化意识,通过贯彻实施本方案,提高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提高市民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和应用能力,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确保我市城区语言文字工作达到国家二类城市标准,使语言文字工作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文明和谐的幸福漯河服务,并顺利通过省政府评估验收。

二、评估内容和标准(一)评估内容:本次评估的内容为我市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语言文字管理工作主要是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宣传教育等情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包括普通话普及程度和用字规范化水平。(二)评估标准:按照《河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和《河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细则》执行。(三)合格标准:按照《河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我省二类城市评估总分为260分,总得分208分以上(即达到总分数的80%以上)为合格。其中综合管理70分,得分不低于56分;党政机关和学校各50分,得分均不低于40分;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各45分,得分均应不低于36分。

三、评估范围按照《河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操作办法》进行。本次评估的范围是:漯河市区(含郾城区、源汇区、召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内的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其中,党政机关定点检查市政府机关、市教育行政部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新闻出版主管部门,随机抽查市直和驻漯各单位、郾城区政府、源汇区政府、召陵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西城区管委会;学校抽查单位包括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新闻媒体重点检查漯河电视台和漯河日报社等单位;公共服务行业重点检查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银行、邮局、医院、影剧院、体育馆、许慎文化园、公园、大型商场以及主要街道街牌、公共交通站牌、公共设施标志牌、交通指示牌。

四、工作步骤我市迎检工作分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月-2015年2月)召开全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动员会议,对迎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启动迎评工作。1.调整充实漯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成立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迎评小组)。2.市政府召开漯河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动员大会。3.各区、市直各单位、各行业上交本部门(单位)“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及“迎评方案”,确定联络员,报送至市教育局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语委办)418(郾城区辽河路305号,联系人:潘玲珂  陈晨,联系电话:3160286  3160926),便于安排工作。4.启动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二)自查自评阶段(2015年3-7月)各评估对象要对照《河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操作办法、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制定迎评方案,对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我检查、自我评估,确定达标程度,形成自评报告。要依据评估内容和《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档案整理基本规范》,整理迎检档案,做到档案内容齐全有序、查找便捷。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对规定年龄段的领导干部、从业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培训和测试。开展市区门店、标语牌、指示牌、公交站牌、路牌和广告牌的用字情况摸排治理工作。

1.完成街道、公共服务场所不规范用字整治工作。

2.各迎检单位对照《河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进行自查、自纠、自评。

3.各迎检单位上交自查自评材料。

(三)市级评估阶段(2015年8月)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对全市迎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要求。

1.市迎评小组对受检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反馈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各受检单位完成整改工作。

2.预评估工作日程安排、相关材料和环境布置等迎评工作到位。

3.全面完成公共服务行业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四)整改提高阶段(2015年9月)各评估对象针对市级评估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整改,高标准完成我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各项任务。

1.市政府召开迎评工作再动员大会,总结预评估督查阶段工作,布置整改提高方案。

2.市迎评小组组织语言文字专家对我市主要干道、城区主要街道进行全面排查。

3.市迎评小组撰写漯河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自评报告。

(五)省级评估阶段(2015年10月)根据我市迎评工作开展情况和语言文字工作达标程度,拟定迎评时间,适时向省评估组提出接受评估申请。根据省评估组安排,积极配合省政府实地评估工作,确保我市顺利通过评估。1全面检查受检单位的材料准备和环境布置,制定省评估工作日程表。2省专家评估组对我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六)总结表彰阶段(2015年11月)市政府对在省评估验收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切实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教语用〔2001〕3号)精神及《漯河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手册》,制定本部门(单位)迎评实施方案,要明确迎评工作责任,落实迎评任务,做到“机构、人员、经费、措施”四到位,在全市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管理长效机制,积极参与迎评工作,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验收。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强化迎评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迎评氛围;市语委办成立推普志愿者小组,开展全市范围内流动宣传;各新闻媒体要发挥行业优势,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了解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市民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意识;各评估对象要在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内,利用标语、横幅、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迎评宣传活动。郾城区、源汇区、召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负责在辖区内的主要街区和大型公共场所设立永久性宣传牌,市规划局、市建委配合完成。省专家实地评估检查期间,各重点受检单位利用标语、横幅、展板、文艺演出、发放资料等形式,扩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新闻媒体发挥其示范作用,市区主要公共场所电子屏要滚动显示有关语言文字的法规、政策及宣传标语口号,由市文明办牵头,市商务局、市工商局配合完成。

(三)明确重点,注重实效

要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各部门要加大语言文字工作力度,立足常规管理工作。要加大重点单位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其带头作用、基础作用、榜样作用和窗口作用,带动和影响社会各个方面,不断推进全市的语言文字工作,确保评估验收在本单位不丢分。

(四)强化责任,注重协作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迎评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省评估组的沟通等工作。郾城区、源汇区、召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临颍县、舞阳县两县城区要在2017年完成达标任务),市直和驻漯各单位负责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语言文字达标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党政机关公务员普通话水平的培训和测试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学校的语言文字达标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负责新闻媒体的语言文字达标工作;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的公共服务行业的文字达标工作。各有关单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语言文字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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