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漯河市201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今年,全市审计工作继续以市委、市政府六项重大攻坚任务为统揽,认真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以下简称“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重点关注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坚决杜绝挥霍浪费现象,促进厉行勤俭节约和俭朴政府建设;持续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的审计。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审计机关的工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市政府督查室要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全市审计机关要依法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狠抓审计质量提升,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为富民强市、加快发展谱写新的篇章。
2015年1月29日
2015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按照市委六届九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审计工作会议部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今年全市审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围绕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重点抓好十九项工作。
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行业审计)
以推动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为目标,重点关注各相关部门和县区与稳增长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情况,财税、金融、产业、外贸等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地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清理情况,反映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审计单位:临颍县及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2015年1月至12月。
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署定行业审计)
以保障安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绩效、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目标,在摸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规模、来源和分布的基础上,揭露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等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关注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执行、业务管理和制度衔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关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情况,分析基金可持续性,揭示制度存在的风险,推动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制度贯彻执行和健全完善。
审计单位:市养老保险管理处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2015年8月至10月。
三、舞阳县高标准粮田建设资金绩效审计(厅定行业审计)
以促进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推动项目资金的整合,规范和完善管理机制,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绩效为目标,主要摸清高标准粮田建设规划编制情况、高标准良田建设资金的整合情况以及2012至2014年资金投入和项目规划的衔接情况,重点揭示无序建设、重复建设的问题;重点关注项目资金的分配、管理、拨付和使用情况,揭示资金管理的风险和隐患,查处贪污、套取、私分项目资金的问题;关注项目的绩效,既要分析项目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标准,又要评价项目建成后的实际效果,促进高标准粮田真正实现保面积、保产量、保收益的目标。
审计单位:舞阳县。
完成时间:2015年3月至5月。
四、2015年度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行业审计)
以促进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推动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为目标,重点关注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住房分配情况、棚户区改造情况和以往年度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揭示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项目和住房分配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审计单位: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
五、中央八项规定及“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情况审计
以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情况为目标,持续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的审计,积极关注有关“小金库”和“吃空饷”治理等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审计建议。今年所有审计项目都包括此项审计内容。
审计单位: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间:2015年1月至12月。
六、市财税部门组织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以监督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着力反映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和公共部门履职尽责情况。重点关注政府预算体系和支出结构,揭示专项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资金分散、损失浪费等问题,推动专项资金的整合优化。关注财政资金的存量和增量,促进盘活存量资金,优化增量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关注地方政府性债务,注意反映和揭示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贯彻落实。重点检查进入竞争性领域财政资金的分配过程是否规范合法并逐步减少。检查政府采购情况,严肃查处采购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揭示和反映政府采购中存在的制度性缺陷及漏洞。加强政府收入征管审计,促进税收政策制度改革、规范非税收入征缴。关注地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清理情况。
审计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完成时间:2015年1月至6月。
七、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以促进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资金管理和财政收支管理更加规范,推动部门预算公开透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审计市级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合法、合规和绩效情况,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预算资金的收缴、分配、拨付及使用等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的问题,坚决杜绝挥霍浪费现象,促进厉行勤俭节约和俭朴政府建设。
审计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人防办、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市广电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政府驻郑办及市城建投公司、市物资集团公司。
完成时间:2015年1月至6月。
八、财政决算审计
以促进财政部门规范预算管理和财政分配秩序,提高财政收支的真实性,财政资金的安全性为目标。重点审计源汇区财政收支管理情况,执行财政经济政策情况,核实财政收支的真实性,揭露虚增、虚减财政收支,挤占财政专项资金,以及扩大财政资金开支范围等问题,突出对上级专项资金的跟踪调查,揭示资金使用绩效。
审计单位:源汇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2015年9月至11月。
九、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审计
以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审计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各项经费尤其是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等情况;关注各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审计单位:市直小学幼儿园、市经投公司、市房投公司、市政府驻京联络处。
完成时间:2015年1月至11月。
十、住房公积金联网审计
充分利用计算机联网审计技术,以促进住房公积金政策制度的执行和完善为目标。适时跟踪审计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运行。
审计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完成时间:2015年2月、7月。
十一、食博会财政专项资金审计
以提高食博会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审计第十二届中国(漯河)食品博览会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审计单位:第十二届中国(漯河)食品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完成时间:2015年1月至3月。
十二、投融资公司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资金审计调查
以督促投融资公司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有效防范担保风险,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发展为目标。重点检查主管部门是否搭建小微企业综合信息共享平台,是否建立为小微企业服务的融资担保体系,国有控股和参股投融资公司是否把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作为主要业务,财政拨付的专项扶持金是否发挥应有效益等。
审计单位:各投融资公司。
完成时间:2015年5月至7月。
十三、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以提高科技项目经费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审计调查2014年度科技项目经费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审计单位:市科技局等。
完成时间:2015年6月至8月。
十四、重点水利专项资金审计
以提高水利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审计2014年度各类水利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审计单位:市水利局等。
完成时间:2015年7月至9月。
十五、养老服务机构行业审计调查
以摸清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规划、建设与现有的布局现状和日常运转情况为目标,重点检查国家的床位资助、运营补贴以及税费减免等机构建设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了解入住老人、从业人员、社会公众对我市养老服务机构的布局、建设、日常工作等意见和建议。
审计单位:市民政局等。
完成时间:2015年4月至6月。
十六、棚户区改造项目审计调查
以促进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要求全面落实,推动棚户区改造为目标,重点关注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住房分配情况,揭示棚户区改造项目和住房分配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审计单位: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及所属单位。
完成时间:2015年1月至6月。
十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跟踪审计
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单位投资活动,保障建设项目的真实、合法,正确评价投资效益,促进建设单位科学、合法使用建设资金和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为目标。重点审计项目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合同管理、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管理及财务管理等情况。
审计单位:市建委等。
完成时间:2015年1月至12月。
十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
以规范项目建设单位投资活动,保障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合法,正确评价投资效益,促进建设单位科学、合法使用建设资金和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为目标。重点审计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合同管理、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管理、工程价款结算及财务管理等情况。
审计单位:由市审计局对白云山路、建设路道路改造工程、老干部大学教学楼工程、沙澧河开发一期工程、水质监测综合楼主体工程实施结算审计。
完成时间:2015年1月至12月。
十九、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按照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及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资委《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审经责发〔2014〕102号)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漯河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及结果运用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努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规范化水平。积极探索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和机构编制审计,规范审计内容和审计评价及审计结果运用,促使被审计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和依法理财的理念,促进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预防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相结合,防止重复审计。
审计单位:根据市委组织部2015年度委托,对西城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人防办主任、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市旅游局局长、市广电局局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市城建投中心主任、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席、市物资集团公司总经理、市政府驻郑州办事处主任、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处主任、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许慎文化园管理处主任、临颍县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舞阳县盐化工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召陵区东城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等21名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完成时间:从2015年1月开始,与预算执行审计同步实施审计的项目7月31日前完成,其他项目10月31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