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食品名城漯河标志产品评选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中国食品名城漯河标志产品评选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2015年4月17日

  中国食品名城漯河标志产品评选方案

  为彰显漯河中国首家食品名城优势与魅力,深入挖掘漯河特色标志产品,提升漯河食品名城知名度,推进标志产品特色化、品牌化建设进程,推动相关产业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与漯河市人民政府《食品与农业标准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由市经投公司代表市政府、食品与农业标准化研究所代表中标院履行合作协议,参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评选标准,开展中国食品名城漯河标志产品(以下简称“标志产品”)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食品名城漯河标志产品分批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为认真做好中国食品名城漯河标志产品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中国食品名城漯河标志产品评选活动以弘扬和宣传漯河特色农产品、工艺品等“标志产品”文化,提升和扩大漯河“标志产品”的知名度、影响力为目的,带动相关行业发展,用“标志产品”拉长相关产业链条,通过开展评选推介活动进一步加强全市特色农产品、工艺品等“标志产品”交流与合作,加大特色农产品、工艺品等“标志产品”的发掘、传承、创新力度,激发相关行业发展活力,促进相关产业实现产业化、集约化,进而带动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此次评选活动由市政府组织牵头,市政府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安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旅游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食品工业协会、市政府台办、市广电局、漯河日报社、市有线电视台、市经投公司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等单位参加,为保证评选活动的公正、高效,特成立中国食品名城漯河标志产品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投公司,具体负责评选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委托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组织监管会,制定标志产品的标准、参与评选与日常监管。

  三、评选条件

  申报参选的标志产品必须是在漯河市地域范围内具备浓郁地方特色、具有一定传承发展和历史渊源、具备一定特殊工艺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农产品、工艺品),各县区、农业畜牧业合作社、相关企业及协会均可组织申报,申报的“标志产品”品类没有限定。

  四、“标志产品”的保护与拓展

   1.对经过评审,符合认定条件的“标志产品”,由中国食品名城漯河标志产品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向社会公示后,授予“中国食品名城漯河标志产品”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牌。

  2.市政府出台《中国食品名城漯河标志产品保护与管理办法》,对“标志产品”实施保护,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标识、统一授权。

  3.对评选出的中国食品名城漯河标志产品,分批向国家相关部门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五、评选活动安排

  (一)组织申报

  由县区政府、企业、协会于4月24日前按照申报表要求填写申报表,可以附企业综合介绍和有关图片、影像资料。相关电子文档发至邮箱:hnlhzsq@163com。

  申报地址:漯河市经济发展投资总公司

            郾城区天山路30号 

  联系人:赵姝琦张广豹

  电话:3176019

  (二)组织评选

  时间安排:4月27日—4月30日

  此次评选活动由组委会组织统一评审的方式进行。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行业内专家、专业技能人才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认定,并邀请组委会成员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参加评定和监督。

  评审认定:组委会办公室依据评选条件采取集中评审和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认定意见,报组委会审定。

  (三)公示  

  5月5日,对经评审认定的标志产品在漯河日报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四)正式发布 

  5月16日,对经公示无疑议的标志产品,组委会组织召开发布会,对标志产品授牌,并同时启动对标志产品的监管。 

  六、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积极申报,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有秩序地组织好我市“标志产品”评选活动,请漯河日报社、漯河有线电视台等媒体积极主动地对这次活动过程予以宣传报导,对评选出的“标志产品”,漯河日报社、漯河有线电视台还将分期分批进行专题宣传报道。

  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责任领导、联系人姓名电话,于4月21日前报送至邮箱:hnlhzsq@163com。

   附件:1. 中国食品名城漯河标志产品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2. 中国食品名城漯河标志产品申报表               

    附件1

  中国食品名城漯河标志产品评选活动

  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 ( 组长 ):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 ( 副组长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市农业局局长

  市经投公司总经理

  成员: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市工商局分管副局长

  市商务局分管副局长

  市农业局分管副局长

  市畜牧局分管副局长

  市旅游局分管副局长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市卫生局分管副局长

  市政府台办分管副主任

  市食品工业协会

  市广电局分管副局长

  漯河日报社分管副社长

  市有线电视台台长

  临颍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舞阳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郾城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源汇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召陵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

  西城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

  附件2填写说明:

  1.产品名称:请按照现有商品名称填写。

  2.产地范围:具体到乡镇一级。

  3.产品类别:请填写普通产品分类,例如:茶叶、白酒、工艺品、中药材、调味品等。

  4.影响范围:A:全国;B类:本省或地区(如:华北地区);C类:当地(市、县)。

  5.产品现有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名称及代码:产品如有相应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请填写其名称及编号。

  6.产品质量特色:如食品农产品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等内在特性,和外观、形状、质地、口感、色泽、气味等形态特征等;以及工艺品的工艺特性等。

  7.产地自然环境特点:描述产品产地的自然环境,如生产区域地理位置、自然资源情况、气候状况、水质条件、土壤条件等。

  8.产品历史文化渊源:描述产品的历史文化渊源,重点描述有考证的相关渊源。

  9.产品特色与自然因素之间的关系:描述产品的理化、感官指标等特殊品质、特色质量和声誉与产地自然因素的关联性。

  10.产品特色与人文因素之间的关系:描述产品的特殊品质、特色质量和声誉与产品所采用的生产规范或特定工艺中的人文因素的关联性。

  11.商标注册情况:产品名称是否已被有关企业或组织所注册。

  12.产业状况:包括种植面积(或养殖规模、生产规模)、生产企业或组织数量、产量(销量)、年收益情况、保障措施、产业发展前景等。

  13.产品知名度:包括产品所获得的荣誉如获得各级名牌和著名商标称号、获得奖励情况等。

  14.其他情况:补充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5.2015年4月24日之前请将申报表提交至市经投公司103室。

  电话:3176019 13849481333 13938017379 

  邮箱:hnlhzsq@163.com 10578149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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