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漯河市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4月16日
漯河市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
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72号),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提升我市城镇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结合漯河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72号)精神,围绕优化城镇体系结构、提升城镇服务和承载能力的总体要求,遵循统一规划、适度超前、民生优先、绿色优质、持续发展的原则,快速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为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为漯河市“宜居名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15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较上年增长10%以上,道路网密度达到5公里/平方公里以上,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2平方米,百辆汽车公共停车泊位数要达到10个,公共用水普及率达到88%,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8%,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到80%,燃气普及率达到9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绿化覆盖率达到36%,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1.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老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要达到5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60%以上,城市排水防洪达到国家防洪标准。建制镇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0平方米,公共用水普及率达到7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1%。
2020年,城市道路网密度达到6公里/平方公里以上,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3平方米;市区水厂总供水能力达到335万m3/d,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5%;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城镇污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0%以上,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到95%;燃气普及率达到97%,区域集中供热管网基本覆盖。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城镇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完善城市路网结构,提高路网密度。到2020年,市中心城区道路路网密度达到6公里/平方公里以上,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3平方米。至2016年底,实施龙江路、人民路、辽河路等10条道路升级改造,打通交通北路、黄山北路、嵩山南路等城市断头路,同步建设牡丹江路下穿京广铁路涵洞、辽河路下穿京广铁路涵洞,建成解放路沙河桥、中山路上跨立交、人民路澧河桥及太白山路沙河桥、澧河桥。2017年到2020年,围绕构建城市外围快速通道,实施南环路东伸、东环路南伸工程,开工建设北外环、安信快速路(市区段)、新南环、东外环、漯河至许昌城际轨道交通,建设长江路澧河桥、中心城区地下通道及重要交口的互通式立交。
2.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按照《漯河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新建住宅要按照不低于户均1个的标准配建停车位;到2016年底,新建13个地上公共停车场,新增停车泊位5700多个,公共停车位供给达到12400个;2017年到2020年,探索建设中心城区停车楼,分区域建设公共停车场20个,逐步构建以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必要补充的停车格局。
3.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推进快速公交系统建设,加强中心城区与城市组团之间的公共交通联接。加快调度中心、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及停靠站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服务半径全覆盖,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35%—40%。在现有市政道路的基础上,加快绿色慢行系统建设。市中心城区大力推进公共自行车租用系统建设, 倡导绿色环保出行。加强地下通道、自行车停车场、道路林荫绿化、照明等设施建设。加快城市主干道路口的交通渠化改造,增设行人安全岛,规范车辆通行秩序。科学规划充电桩、充电站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并将其纳入城市旧城区和新区建设规划同步实施。
4.加强城镇桥梁安全定期检测和加固改造。严格落实桥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一的城镇桥梁信息管理系统,保障城镇路桥运行安全。2015年年底前,根据去年桥梁检测情况,完成嵩山路澧河桥、金山路沙河桥、淞江路沙河桥、泰山路沙河桥、嵩山路沙河桥整修工程;2016年,完成人民路澧河桥新建桥闸工程。舞阳县、临颍县要对所有城镇桥梁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及时公布结果,实施危桥加固改造。
(二)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
2016年,对沙河沿岸、沙北区、老城区进行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新建雨水管网18公里、雨水提排泵站2座,改造污水管网30公里。2017至2020年,重点对铁路以东区域进行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新建雨水管网48公里、改造污水管网23公里,基本完成市区主次干道雨污分流改造。
(三)加强城市供水、供气、供热设施建设
2015年,完成市区南水北调配套二水厂、三水厂改扩建及五水厂新建工程,及时接收南水北调水;2016年,建成八水厂,启动规模为5万m3/d六水厂(西城区)新建工程,到2020年,市区水厂总供水能力达到335万m3/d。加快“气化漯河”实施步伐,2016年完成中压管网铺设13km,发展居民用户2万户,新增加气站2座;2017年到2020年,完成中压管网铺设40km、高压外环管网铺设11km,发展居民用户5万户,新增加气站3座。加快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至2016年底完成解放路、龙江路、淞江产业集聚区等蒸汽管网234 km,召陵区、经济开发区高温水管网建设9×2km,召陵区、经济开发区实现供热管网基本覆盖;2017至2020年,基本实现郾城区供热管网全覆盖。
(四)加强蓝天、碧水工程建设
2015年,完成舞阳县污水处理厂、临颍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2016年实施市污泥处理厂扩建工程,将污泥处理能力由目前的150万吨/日提升至260万吨/日;建成沙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唐江河(马沟)污水处理厂;建设中水回用工程,到2020年再生水利用率要达到40%以上。强化对澧河饮用水源地的日常巡查和沙澧河水质监测监控,切实保护好市区居民的“大水缸”。到2017年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厂,适时启动建筑垃圾处理场、餐厨垃圾处理场项目建设;深入推进省级生态乡镇和省级生态村的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好农村社区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
(五)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
1.城市地上地下管线管理要遵循统一规划、统筹管理、节约资源、信息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鼓励各类地上管线改造入地、采用缆线共用沟、管道共用沟等建设方式建设地下管线,提高地下空间利用效率;鼓励地下管线产权、管理单位采用各类先进技术对地下管线进行标识、定位、探测和管理。
2.市建委负责地上地下管线项目的行政审批和执法管理工作。管线产权(建设)单位在实施管线建设(改造)时,要在年底前或月底前将次年或次月建设(改造)计划报送至市建委,以便于制定年度施工计划及月挖掘审批计划。
3.城市道路建设与地下管线建设要统筹推进,各类基础设施管线力争一次敷设到位,并合理预留管线发展空间,供水、供电、供气、热力等管线经营单位要积极配合,统一管理,做到管线建设与市政项目建设同步推进。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弱电、强电等架空缆线要同步入地,城市老城区要在2020年前实现明线入地改造。2015年,共享基站达到30座,完成管道建设200孔公里,入地光缆完成20公里以上。到2020年,共享基站达到200座,完成管道建设1250孔公里,入地光缆完成450公里以上。
4.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要在建设主干道过程中,推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带动具备条件的县区,结合新区建设、旧城区改造、道路新(改、扩)建,在重要地段和管线密集区建设综合管廊。
(六)加快生态城市建设
1.加快城市水系建设,积极开展河流生态景观廊道建设,2018年年底前建成沙澧连通桥闸工程;2020年前完成主河道治理工程。舞阳县、临颍县要大力实施城镇河道生态建设和综合整治,构建城市生态水系格局。
2.加快社区公园、街头游园、林荫道路建设,结合城市道路绿地、城市慢行系统以及生态廊道等,积极推进城市绿道建设。
3.加强园林绿化管理。2015年年底前市中心城区、各县要完成园林绿化专项规划编制。市中心城区要严格执行“绿色图章”制度,各县要在2015年底前将“绿色图章”制度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
4.积极推行新型材料应用,市政项目建设要广泛采用环保型、渗水型等新技术、新材料。推进节约型、功能完善型园林建设,新建绿地要采用下沉式设计,选用耐水湿、吸附净化能力强的乡土植物,提升城市绿地汇聚雨水、蓄洪滞涝、补充地下水、净化生态等功能。
5.积极推进园林城镇创建工作,到2017年,中心城区要达到国家级生态园林城市标准,2020年舞阳县、临颍县要达到省级以上园林城市标准。积极开展园林城镇、生态园林城镇创建工作,建制镇重点做好街道、河道、居民新区与小游园绿化工作,提升小城镇园林绿化水平。
(七)加强城镇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
1.2016年全部建成自行车慢行系统,配置自行车5000辆以上;对南环路、海河路等10条道路及背街小巷的路灯进行改造提升,到2017年将背街小巷的路灯全部改造完毕;继续推进市场整修改造工程,2016年完成30个中小型农贸市场配建任务,到2020年市区配建100家以上的中小型农贸市场。大力推进新型专业市场建设,培育打造城市专业市场集群,到2020年基本建成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中心,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备、服务规范、管理科学的现代市场体系。
2.加快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市中心城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2020年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要按照国家标准同步规划和建设相应的体育场地及设施。
3.加强科技科普设施建设。2016年要完成城市馆、博物馆、图书馆、群艺馆等城市场馆建设,基本建立市、县社会科普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4.加快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各级卫生管理部门在城市新建区域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各类卫生医疗及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职业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能力。
5.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加强产业聚集区文化设施规划建设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改造,形成功能齐全、覆盖城乡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网络。
6.加强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做好城镇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规划布局,按照城镇发展和实际需求开展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建设。2018年城镇基础教育设施要实现达标。
(八)加强城乡一体化建设
出台《加快全市“双十镇”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心城区“卫星镇”清洁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加快“卫星镇”与中心城区的深度融合发展,实现村镇规划、绿地系统规划与中心城区的有效对接,推进中心城区基础设施逐渐向卫星镇延伸,探索公租房向卫星镇布局;探索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机制,打造中心城区至“卫星镇”20分钟交通圈。试点推进“美丽宜居小镇”和“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积极开展特色景观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争创活动。深入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制定出台乡村清洁工程指导意见,建立运行经费补助管理措施和长效管理机制,到2016年,全市4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达标村,2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示范村;到2018年,全市8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达标村,4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示范村;到2020年,在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建成一批美丽宜居村庄。
(九)提升城市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1.深入开展城镇精细化管理活动,提升城镇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城镇管理向服务群众生产生活转变。
2.提高城镇基础设施防灾应急能力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完善城市市政公用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和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城市供水、排水防涝、燃气、污水垃圾处理、桥梁等市政公用行业快速反应和应急应对能力。
3.提升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快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步伐,拓展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服务功能,将数字城管功能逐步向地下管线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监管、城市应急调度等方面拓展。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规划
合理确定城镇发展目标与方向、城镇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规模和标准,统筹安排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加快编制城市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功能。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类违反规划行为要及时查处。
(二)资金保障
1.加强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投入。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市城镇基础设施规划、标准制定、监测监督、信息平台建设运营等。研究出台配套财政扶持政策,认真落实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税费减免优惠政策。结合实际,合理提高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专项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2.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全面开放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大力推行公共私营合作制投资运营新模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对准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公共交通、公共停车场、污水处理、热力和垃圾焚烧等),通过建立投资、补贴与价格协同机制,使投资者获得合理回报;对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城市道路、桥梁、地下排水管网等),推行基础设施建设与新区开发、旧城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特色商业区和中心商务区建设等商业地产开发相结合的市场化融资模式,配套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对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燃气、电力等),通过公开招标,完善特许经营制度,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运营。
3.创新融资方式。争取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鼓励投融资主体通过发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力度,在符合政策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委托贷款、银信合作、银保合作、理财产品等多种方式拓宽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
4.健全服务价格和费用征收体系。完善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形成、调整和财政补偿机制,进一步加强城市市政公用领域各项费用征收和管理。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将污泥处理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加强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
5.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好项目储备、项目对接洽谈工作,精心策划、包装、推介招商项目。按照“谁签约谁负责落实”原则,加强对各类招商项目的跟踪服务,提高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
(三)土地保障
各级政府要优先保障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将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要以划拨方式供应建设用地。做好土地储备和两级循环开发工作,增加土地增值收益并合理分配,提高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比例。既有市政公用设施改造所节约的土地,可以按法定程序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进行开发利用,取得的收益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四)征地保障
进一步健全征地拆迁安置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标准,确保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公开透明、规范操作。项目所在地政府要落实土地征收、群众安置的主体责任,积极化解房屋征收工作中的各类矛盾,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各自区域的土地征收任务,做到和谐征收、无障碍施工。
(五)强化奖惩
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年度目标责任书,将城镇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纳入各级政府、部门考核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每年组织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区、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