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五规合一试点工作指南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突出重点,规范程序,明确分工,加快推动产业集聚区五规合一试点工作,制定工作指南如下:

    一、试点工作重点

五规合一是指在巩固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三规合一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区域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规划的对接,实现上述规划的无缝衔接、精准套合。

    五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重点:一是抓住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机遇,以现行产业集聚区规划用地布局为基础,适当调整优化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解决空间规划制约、产城互动布局不合理、后续空间不足等问题,满足产业集群发展壮大需求;二是因地制宜确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布局和配置标准,加强与所在城镇基础设施对接共享,解决城市功能不足等薄弱环节,推动产城互动发展;三是统筹设置生态绿地系统和环保设施,加强与区域生态环保规划对接,解决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问题,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五规合一试点成果: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对原《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进行修编,形成体现五规合一要求的《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依据省批复的规划文本,修编完善《产业集聚区空间发展规划》、《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试点范围和时限

    按照统筹有序、突出重点原则,今年优先选择以下两类产业集聚区开展五规合一试点:

    1、洛阳空港、濮阳化工、长葛大周、襄城循环经济、南阳化工等新晋级的产业集聚区,应在今年三季度前完成总体发展规划的审批。

    2、涉及空间范围调整,且四至边界明显变化的产业集聚区,应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总体发展规划的编制,年底前完成审批。

其他对主导产业和内部功能布局调整,但不对空间规划范围进行调整的产业集聚区,原则上暂不纳入五规合一试点范围。其中,主导产业调整的只需制定调整方案,经省辖市、直管县(市)发改、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会商后,报省集聚区联席办研究确定;内部功能布局调整等可通过修编空间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方式进行。

    三、重点工作程序

   (一)建立集中会商机制。各市、县(市、区)要成立分管领导牵头,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保等部门组成的工作推进小组,建立集中会商机制,统筹负责本地产业集聚区五规合一试点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提出规划调整方案。试点产业集聚区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专门工作班子,按照五规合一的要求,提出产业集聚区规划调整初步方案,主要包括规划空间范围、四至边界、主导产业以及建成区、发展区和控制区范围等。

   (三)部门会商沟通对接。发挥集中会商机制统筹作用,由市发展改革部门牵头,会同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保等部门,对产业集聚区提出的初步方案进行对接审查,形成一致意见。市有关部门分别与省对口沟通衔接,形成共识。

   (四)修编总体发展规划。产业集聚区聘请具有乙级以上城市规划编制资质单位,按照《河南省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编制参考大纲》(见附件),对原有《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进行修编,形成总体发展规划文本。

   (五)联合上报会商审批。总体发展规划完善修订后,由省辖市、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保等部门联合上报省有关部门,经省集聚区联席办组织集中会商,并报请省政府同意后批复。

   (六)修编完善其他规划。产业集聚区根据省批复的总体发展规划,分别对《产业集聚区空间发展规划》、《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修编完善,并按程序报省有关部门审批。

    四、部门责任分工

    按照分工负责、联动配合的要求,省市县分别建立部门工作推进机制。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编制完善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调整优化产业集聚区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确保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套合衔接;城乡规划部门负责指导调整优化产业集聚区功能布局,确保与城镇规划和区域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规划的套合衔接;环保部门负责指导加强产业集聚区生态和环境保护,确保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套合衔接。


    附件:河南省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修编参考大纲








附 件

河南省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

修编参考大纲


    前言

    规划修编的背景、目的、期限和主要依据

    一、规划修编基础

   (一)发展现状

   (二)现有规划情况

    二、规划修编概述

   (一)规划范围

    规划调整内容及依据。规划空间调整范围需明确四至边界及新增面积,主导产业调整需说明理由并原则上控制在两个以内。

   (二)规划重点

    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区域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规划衔接情况。

    三、发展定位与发展目标

   (一)发展定位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产业集聚区发展的主要目标,包括经济总量、产业结构、集群发展、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等目标,并对2025年进行展望。

    四、土地利用

   (一)用地评价

结合既有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特征和发展定位,对土地利用综合效益进行评估分析。

   (二)空间布局

   (三)用地结构

   (四)管制策略

   (五)村庄迁并

   (六)集约节约用地

    五、主导产业发展与布局

   (一)主导产业定位

   (二)产业空间布局

   (三)产业集群培育

   (四)公共服务平台

   (五)产业配套体系

    六、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一)综合交通

   (二)市政基础设施

   (三)公共服务设施

   (四)绿地系统

    七、生态环境保护

   (一)环境保护

   (二)资源节约

   (三)循环经济

   (四)生态建设

    八、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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