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成区产业“退二进三”工作的会议纪要

    9月16日上午,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国志、市政府副市长周新鹤在市政府第六会议室主持召开今年第三次“退二进三”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我市加快建成区产业“退二进三”工作有关事项。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为,自2012年我市决定实施建成区产业“退二进三”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强力推动和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下,银鸽一基地、泰丰化工、兴茂钛业等一批污染严重、工艺落后的工业企业已实施“退二进三”工作,停产搬迁出主城区。兴茂钛业、世林冶金、3515等一批企业在产业集聚区新上了升级换代、转型发展的新项目,全市建成区产业“退二进三”工作主要目标已经实现,重点企业搬迁基本完成“,成效显著。城区功能布局进一步优化,城市面貌和居民生活环境极大改善,企业存量资产盘活,新上项目技术含量、产业层次和市场竞争能力得到全面提升。通过三年的努力,全市“退二进三”工作有力地带动了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力回升和产业转型升级步伐的加快。

    二、会议决定事项:

    1、关于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慧普化工有限公司和中央储备粮漯河直属库土地收储价格确定问题。漯河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3宗土地(人民东路北侧,燕山路西侧)、漯河市慧普化工有限公司的3宗土地(龙江路南侧,景岗山路东侧相邻2宗,西侧1宗)和中央储备粮漯河直属库的1宗(人民路与解放路交叉口东北角)土地收储价格依据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确定。漯河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3宗土地共200.42亩,土地收购总额为10428.69万元;漯河市慧普化工的3宗土地共24.17亩,土地收购总额为965.74万元;中央储备粮漯河直属库的1宗土地152.39亩,土地收购总额为12005.74万元。以上3家企业年底前交付土地,具体时间按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市土地储备中心要抓紧拟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方案》,与企业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市规划局要提前编订收储土地所在区域城市详细规划,及时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要及时办理收储土地房屋登记查询及房屋灭籍手续。

    2、关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申报3家“退二进三”企业方案批复问题。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君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区域规划性质已调整为商业用地,企业既不能扩张生产,又不符合发展规划要求。福源造纸有限责任属污染停产企业,土地长时间闲置,资源浪费。这两家企业影响开发区“南工北商”规划的实施。根据全市“退二进三”工作规定,两家企业均位于全市建成区产业“退二进三”区域范围内,按照“因企施策”、“一事一议”原则,经研究,同意河南君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漯河市福源造纸有限责任公司2家企业在完善相关条件后,按程序纳入“退二进三”企业范围进行批复实施。经济技术开发区液化气站不是工业企业,规模较小,搬迁工作由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关于“退二进三”企业漯河市泰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中央财政资金问题。根据国家发改委对中央财政资金投资项目管理要求,因企业停产未按要求实施技术改造,无法进行竣工验收和资金清算,企业2011年争取的261万元中央财政资金需收回。市财政局在拨付漯河市泰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退二进三”补助资金时,协调企业退回中央财政奖励资金261万元。

    4、关于先期拨付漯河市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土地收购补偿款问题。由市财政局和市国土局进一步衔接,从支持企业发展需要出发,研究具体方案,尽快予以解决。

    5、关于设立土地收益周转金问题。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法制办等部门研究实施方案和具体操作办法。

    三、会议要求,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退二进三”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抓好落实,依法依规加快推进全市“退二进三”工作。一要认真总结经验。“退二进三”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造福全市群众,推进全市企业、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战略举措。启动3年多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退二进三”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既要从发展大局出发把这项利企惠民的好事办好,把企业的问题解决好,也要按规矩、按规定、按程序办事。二要加强督导协调。通过三年的努力,随着主城区一大批重点企业“退二”工作的基本完成,全市“退二进三”工作的重点进入新上项目和“进三”的重要阶段,市政府督查室和市“退二进三”办公室要加大对已批复企业工作的督导协调力度,督促加快已“退二”企业加快新项目建设入驻产业集聚区,提升产业规格和企业竞争力。主城区原址“进三”工作要把握形势同步跟进。各区政府和“退二进三”成员单位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倾尽全力把“退二进三”工作做好做扎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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