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豫政〔2013〕55号)的精神,大力提升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商品品牌的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加快推进漯河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我市深入实施商标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以建设中原经济区强市为核心,围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完善“企业主体、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商标在“一区两城一中心”建设中的作用,推动商标战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形成服务“六项重大攻坚任务”、“工业1351工程”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支撑,进一步提升漯河知名度和影响力,努力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社会商标意识明显增强,建立体系完善、运行顺畅的商标培育、管理、运用和保护工作机制,形成注册及时、使用规范、保护有力、服务到位的商标发展环境,全市注册商标、中国驰名商标(以下简称驰名商标)、河南省著名商标(以下简称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数量进入全省第一梯队,形成一批具有较高国际国内市场占有率和较强影响力的商标品牌,商标战略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结合更加紧密,商标战略对经济发展、文化创新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全市商标战略取得重大发展,商标战略效益极大提高,“许慎故里”、“中国食品名城”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显著提升。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5年—2016年。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超过700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实现零的突破,驰名商标达到9件,著名商标达到100件。
第二阶段:2017年—2018年。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超过850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到2件,驰名商标达到10件以上,著名商标达到130件以上。
第三阶段:2019年—2020年。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超过1000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到3件,驰名商标达到12件以上,著名商标达到180件以上,我市商标发展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三、主要任务
(一) 以食品产业为重点,做强工业商标。在我市已拥有“双汇”、“南街村”、“喜盈盈”等驰名商标的基础上,积极引导一批本地食品企业,借助“中国食品名城”的辐射力和知名度,走品牌发展之路,形成品牌企业梯队,逐步形成以双汇国际食品产业园、中国食品百强工业园、中国(漯河)食品包装机械产业园、临颍休闲食品产业园为主要载体,以“双汇”等品牌为龙头,以其他本地品牌和落户我市的知名食品品牌为依托,形成国内一流、特色鲜明、名企聚集、优势明显的食品产业格局,促进我市食品企业由“单体品牌”发展向“中国好食品——漯河制造”的“集群品牌”迈进,努力实现梯次发展、逐级带动、互动共赢的发展效应。同时,按照工业强市的发展战略,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盐化工等产业,加大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培育力度,实现重点产业市场主体商标持有率明显高于其他行业平均水平,形成一批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知名企业和知名品牌。
(二)围绕“三农”发展,做优农业商标。围绕我市具有地方特色的农副土特产品、传统手工艺品,如:临颍台陈大沟桥大蒜、王岗辣椒、后谢铁炉葡萄、源汇小村铺村有机萝卜、舞阳农民画等,按照“一乡一品”、“一村一品”的发展思路,积极发展“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商标(地理标志) 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助推特色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实现“培育一件商标,带动一个产业,活跃一地经济,富裕一方百姓”的目标,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三)加快现代物流业和商贸流通业发展,做大服务商标。围绕我市加快推进双汇全国冷链物流网升级、沙河港物流园区、淞江综合物流园区等重点物流项目建设,引导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知名企业拓展经营网络,加大自主物流品牌和商标培育力度,以服务商标品牌为纽带,积极推进服务业集团化、网络化和品牌化,创建全省、全国物流业和商贸流通业知名品牌;围绕提升大型市场现代化水平,引导我市大型专业批发市场注册、使用服务商标,重点扶持一批规模大、影响力强、辐射豫中南的专业品牌市场;以中国(漯河)食品博览会为重点,培育发展博览会、交易会等会展业品牌,提高知名品牌、行业百强企业参展比例,提升专业化、市场化、电子化水平,提高中国食品名城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围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扶持劳务公司发展,培育一批劳务品牌。
(四)加强对我市商标资源和名优产品的保护力度。抓好“三名”(名地名、名人、名胜古迹)商标的注册与使用,保护我市商标资源和名特优产品。出台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我市文化、旅游企业,餐饮业及各类协会组织,对“许慎”、“贾湖”、“小商桥”、“受禅台”、“三绝碑”等我市一些具有悠久历史的名地名、名人、名胜古迹等文化、旅游品牌进行商标注册,纳入保护范围。同时,积极做好繁城牛肉、北舞渡胡辣汤等老字号的商标注册、使用与保护,促进老字号品牌振兴,推动老字号企业在传承中创新。
(五)建立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梯队培育发展机制。按照“申报一批、储备一批、培育一批”的原则,制定《漯河市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战略梯队五年发展规划》,筛选一批产品质量优、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发展后劲足的企业,纳入全市驰名、著名商标发展战略梯队,加大培育力度,促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争创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企业发展和争创情况,适时调整争创梯队,保证重点目标重点培育、重点突破,形成环环紧扣、层层递进的创建格局和工作态势,保持商标战略发展的强劲势头。
四、具体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商标意识。建立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商标宣传工作体系,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有效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利用各类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开展商标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重视商标、保护商标的良好社会氛围。集中开展商标领军人物、商标创业故事、特色商标品牌评选推介活动,评选全市10名有代表性的商标领军人物、10个有励志作用的商标创业故事和20件特色商标,进行宣传推介,扩大社会影响。
(二)加大管理力度,健全完善商标培育体系。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切实履行商标监管职能,大力支持企业注册、使用和保护商标。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商标管理制度和商标使用管理档案,制定品牌发展规划;引导、支持和鼓励企业注册自主商标,在企业牌匾、产品包装、说明书、广告宣传、合同文本、各种展览(销)会上等可以使用商标的环节上,规范使用自主商标,扩大商标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引导企业加强广告宣传的投入,进一步提高和扩大品牌的知名度;在日常监管中对企业商标注册、变更、续展、转让、争创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以及轻微违法违章等行为,坚持实行《注册商标建议书》、《注册商标指导书》和《商标违章告知书》等行政指导方式,为广大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三)加大扶持力度,切实做好商标市场价值的开发。支持企业采取商标投资入股、质押融资、转让、许可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实现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推动商标专用权的应用;支持企业通过授权经营、连锁经营等方式,促进商标品牌做大做强做优;支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多种途径进行商标品牌重组,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品牌集聚;支持企业以商标权作为无形资产作价投资;允许以驰名商标名称作为企业字号申请工商登记,允许以著名商标名称作为相同或相关行业的企业字号申请工商登记;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在资源要素保障方面给予倾斜,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财政贴息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在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优先采购驰名、著名商标的商品和服务;鼓励商业银行积极开展商标权质押贷款等业务,支持和引导各类信用担保机构为商标权交易提供担保服务,探索建立社会化商标权权益担保机制。
(四)加大奖励力度,建立商标培育发展激励机制。在培训宣传、国内外交流、争创品牌、商标权保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市政府对我市新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认定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30万元、10万元;对新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每件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同时获得上述两项以上奖励的,按最高级别予以奖励,不进行累计。以上奖励资金由市政府负担。各县区可根据当地实际,参照以上标准给予奖励。
(五)加大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以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为重点,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商标印制单位管理制度,加强商标印制行为的监管,遏制印制假冒商标行为;建立健全商标专用权保护举报投诉制度,建立商标行政执法机关与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联合打假机制,加大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加强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与衔接,完善联合办案、案件移送制度, 严格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假冒商标专用权的犯罪行为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有效遏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犯罪行为。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调整市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工商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公安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中级人民法院、人行漯河支行等部门分管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研究制订全市商标战略实施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市工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商标战略的组织实施、联络协调、督查指导、绩效考核等工作。定期召开我市实施商标战略联席会议,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实施商标战略工作。
(二)全面推进。市、县区政府每两年召开一次实施商标战略推进大会,总结经验,分析不足,创新举措,推动落实。落实好省、市政府出台的商标品牌培育发展奖励政策,防止政策棚架。同时在全市开展实施商标战略先进单位、示范县区、示范企业、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并给予表彰奖励,营造全社会加快推进商标战略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考核。市政府建立商标战略实施目标考核体系,强化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将商标申请数和注册数,商标国际注册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数和注册数,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认定数,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每百户市场主体持有商标量等指标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商标战略实施工作成绩显著的有关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商标战略实施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