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漯河市2016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月27日
漯河市2016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生态漯河建设步伐,持续提升全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依据《漯河林业生态市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六项攻坚任务”和建设生态宜居漯河的目标要求,突出“生态、民生”两大主题,创新工作思路、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大力实施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持续提升漯河生态市建设水平。
二、建设任务
全市完成造林任务2.0401万亩;花卉苗木0.62万亩;森林抚育1.3万亩(详见附件1)。
三、重点工程和建设任务
(一)突出抓好生态廊道网络工程建设。以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为重点,按照标准建设与廊道级别相匹配的生态防护林带,建成一定厚度的城乡绿色通道。一是高速廊道绿化建设。重点对市域内京珠、南洛高速公路生态防护林带进行绿化完善提升建设,消除空档部位。重点完善提升舞阳县南洛高速孟寨段,源汇区南洛高速空冢郭、大刘段,郾城区京珠高速李集段,召陵区南洛高速青年、召陵段两侧防护林带。二是107国道绿化建设。完善107国道两侧空档部位防护林带,提升整体绿化效果。三是漯舞路等省道绿化建设。重点对漯舞路等省道沿线缺植断档部位进行补植补造,建设绿色长廊。四是水源涵养林带建设。对沙、澧、颍河、蜈蚣渠、幸福渠等河流、沟渠堤岸两侧完善建设水源涵养林,打造“河道森林带”。2016年,全市完成生态廊道工程0.2771万亩(其中:舞阳县0.05万亩;郾城区0.2021万亩;源汇区0.01万亩;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0.01万亩;西城区0.005万亩)。
(二)扎实抓好“百千万”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按照“不大于300亩一个网格、一路一行树、一路一沟三行树、一路两沟四行树”标准,结合千亿斤粮食增产、农业开发、小农水、土地整理等项目实施沟田林路综合整治,循环推进,以3个10万亩方林网建设为重点,修补断网,消除空档,打造农田生态屏障。临颍县完善大郭乡、三家店镇等林网;舞阳县完善姜店乡、莲花镇10万亩、文峰乡等万亩方林网;郾城区完善裴城镇、李集镇、新店镇、龙城镇、商桥镇、孟庙镇等林网;源汇区完善建设问十乡万亩方林网;召陵区完善召陵镇、邓襄镇、青年镇等林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完善姬石镇、黑龙潭乡林网;西城区完善阴阳赵镇林网。临颍县、舞阳县、郾城区各建设1个以上万亩高标准农田林网示范方。2016年,全市完成“百千万”农田防护林工程0.245万亩(其中:临颍县0.05万亩;舞阳县0.04万亩;郾城区0.08万亩;源汇区0.02万亩;召陵区0.03万亩;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0.02万亩;西城区0.005万亩)。
(三)加快推进城镇绿化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推进乡镇驻地绿化、村庄绿化和农村社区绿化,开展农村“四旁”植树和农村庭院绿化,打造村容村貌整洁、生态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开展绿化创建活动,绿化、美化、建设一批绿化效果好、具有示范效应的乡(镇)、村。全市完成城镇绿化建设工程0.088万亩(其中:临颍县0.03万亩;舞阳县0.01万亩;郾城区0.01万亩;源汇区0.01万亩;召陵区0.01万亩;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0.015万亩;西城区0.003万亩)。
(四)持续提升林业产业建设。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培育龙头,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107国道苗木花卉产业带、漯舞路经济林果产业带、京珠高速苗木花卉“三大”产业带建设。围绕打造“半小时都市生态经济圈”要求,发展以用材林、特色经济林果、花卉苗木为主的绿色产业。全市10个卫星镇每个乡镇建成1个以上500—1000亩的林业生态文化园、科技园、采摘观光园;13个重点镇每个乡镇建成1个以上300—500亩的林业生态文化园、科技园、采摘园。2016年,全市新发展经济林0.21万亩(其中:郾城区0.13万亩;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0.05万亩;西城区0.03万亩)。新发展种苗花卉0.62万亩(其中:临颍县0.2万亩;舞阳县0.1万亩;郾城区0.1万亩;源汇区0.1万亩;召陵区0.05万亩;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0.05万亩;西城区0.02万亩)。
(五)切实加强森林抚育工作。按照可持续经营理念,开展森林经营活动,加强中幼林抚育,通过对骨干生态廊道,生态脆弱、敏感区域过密、过纯的防护林进行抚育,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林地生产力,实现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转变。2016年,全市完成森林抚育工程1.3万亩(其中:临颍县0.4万亩;舞阳县0.5万亩;郾城区0.2万亩;源汇区0.1万亩;召陵区0.1万亩)。
(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一是推进身边增绿活动,组织开展四大班子领导植树,市直、驻漯单位植树以及市民、社团体植树活动,规划建设领导示范林、青年林、企业林、学子林等各种形式的纪念林,全面推动我市义务植树活动纵深开展,各县区要结合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各建成1处以上县级义务植树基地。二是强化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开展2016年普查建档工作,落实复壮养护管理措施、设置围栏。
(七)突出抓好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启动河南省乡土植物园建设项目,紧紧抓住与河南林科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机遇,积极搞好对接,切实加强在项目立项、规划设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人员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建成集乡土树种保护、繁育、示范推广、科普宣传等工作为一体,功能完备的树木主题专类公园。二是启动豫中南林业有害生物天敌繁育研究中心扩建项目。运用科技研发技术,提高我市生物防控水平。重点提高白蛾、周氏啮小蜂、赤眼蜂、管氏肿腿蜂等林业有害生物天敌研发能力,持续提升漯河市省级生物防治示范区建设水平。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目标责任。全市各县区要从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对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生态政绩考核、奖惩、问责机制,推动“党政同责”,把生态建设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把林业生态建设各项指标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对未完成年度绿化任务的县(区),取消其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评先资格,并实施责任追究。各责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精心制定方案,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林业生态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部门协作。全市各有关部门要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各级绿化委员会要履行组织、协调和指导职责,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植树造林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职能作用;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超前谋划、科学规划,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负责做好高速、国、省道两侧路网建设;农业部门负责协助林业部门搞好农田林网建设;水利部门负责搞好河渠绿化带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绿化用地的规划、协调;城建部门做好中心城镇、居住小区绿化;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其他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完善投入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快完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多方筹措资金,增强林业发展动力。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省政府的政策和要求,加大林业生态建设财政投入,加强通道林、农田林网建设。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加大林业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各种社会主题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要创新林业供给机制,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金支持林业建设。林业部门要落实财政补助、贷款贴息、林木保险等扶持政策。金融、保险机构要开发适合林业特点的信贷、保险产品,尤其是农行、农发行、农信社要加大林业信贷投放,整合扶贫贷款,支持林业建设。
(四)深化林权改革。要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确权发证工作。创新林权流转机制和方式,完善信息服务、资产评估、流转交易平台,依法、自愿、有偿推进林地经营权流转。要大力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鼓励引导创建多种形式的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和林业合作联社,不断提高林农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开展农民林业合作组织示范体系建设工作,逐步提高林业合作组织的规范化水平。
(五)强化政策保障。创新造林机制、明细林业产权,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用好土地流转返租倒包政策、推进规模经营。建立完善造林承包制度,承包到户、到人,做到“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花卉苗木基地建设要强化土地流转和招商引资,引进企业和种植大户,实现规模经营;生态廊道建设要切实做好土地流转、土地调整,把生态廊道建设用地确定为固定林地,实行业主承包经营;农田林网建设要推行专业队造林,包栽包活,公开拍卖。
(六)加强资源管护。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预报和防控工作,全面加强美国白蛾、杨树食叶害虫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5‰以下。要充分发挥豫中南林业有害生物天敌繁育研究中心作用,加强生物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严格森林采伐限额和征占用林地审批制度,严厉打击毁坏林木、盗伐、滥伐、侵占林地、侵占城市绿地,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三夏、三秋”护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七)做好督导检查。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督察组,对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对各县(区)林业生态建设工作进行督导;市城建部门负责对中心城镇绿化建设工作进行督导;市农办负责对农村人居环境绿化工作进行督导。各督查组要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促其整改。要继续采取“一周一通报,两周一排名”的督查制度,对林业生态建设进展缓慢、质量较差的单位和督查工作不到位的有关人员,实行效能告诫;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影响全局工作的,进行通报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