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团参加《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现将«关于组团参加《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费用

(一)符合参展要求的我省中小企业均可报名,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参展企业信息登记表》(见附件)。我省将按照企业报名的先后顺序推荐参展企业。
(二)参展展位费:7800元/标准展位。
    二、其他事项
(一)企业参展人员的交通食宿、展品运输等其它费用自理。请各市(县)按照展位数量统一收取。    
(二)请于2月25日前将《招展情况摸底调查表》、《参展企业信息登记表》加盖公章及该表的电子版发至邮箱

    联系人:赵柏良 3176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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