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简称“双公示”)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体信用记录,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体信用记录,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利于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对于加快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市发改委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制定方案,强化措施,督导检查,全力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实现“双公示”工作全覆盖。
出台文件推动“双公示”。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使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明确“双公示”的意义、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内容和标准等,我委以漯政办〔2016〕13号文件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我市“双公示”工作的政策依据。
解疑答惑推动“双公示”。“双公示”对政府及其部门都是一项新工作,虽然漯政办〔2016〕13号文件对“双公示”工作进行了详尽的安排布置,但一些单位落实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对此,我委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对有关单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耐心的答疑和指导。
督导通报推动“双公示”。为加快“双公示”工作进度,我委又以市信用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双公示”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县区及市直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按时完成其门户网站的“双公示”专栏设立和“双公示”信息发布。为及时掌握各级各部门“双公示”的动态信息,指定专人通过每日读网的方式对“双公示”专栏设置和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统计,将统计结果进行了通报,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照政府文件要求,完成“双公示”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