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积极推动企业债券发行

我市在2016年国务院第三批大督查中受到通报表扬,享受国务院明确的包括“对其企业申请发行企业债减少审批环节”等五项激励措施。为争取和发挥国务院督查表扬激励措施作用的量大化,发挥企业债券在“促投资、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支持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融资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市发改委主动作为,多策并举,积极推动我市企业债券发行工作。

一是及时沟通汇报,掌握政策信息。国务院督查表扬激励措施公布后,我委及时向省发改委相关业务处室沟通汇报,了解掌握国家在减少企业债券审批环节的具体变化内容。随后,我委又两次专程赴省发改委,汇报我市在今年企业债券发行工作中的设想、有关企业债券发行的准备情况及需要了解的政策信息,以争取省发改委在我市企业债券发行中给予最大的支持。

二是加强宣传,传达政策信息。为使各县区、有关企业及时了解企业发债方面的政策信息,抓住抓好当前我国债券市场形势趋好,融资成本明显下降的难得机遇,用足用好国务院督查表扬激励措施,我委印发了《关于用好国务院督查表扬激励措施促进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介绍了企业债券发行的条件、要求、优势、减少审批环节有关事项以及城市停车场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养老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努力帮助企业做好债券发行的各项前期工作。

三是深入企业,主动上门服务。对今年发债条件基本具备的经济开发区投资公司、具有发债意向的市城投公司,市发改委副主任程惠文同志带领相关业务科室同志主动上门,一方面传达国家的政策信息,另一方面了解企业情况、发债设想、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有关工作建议,同时与企业主要负责同志沟通交流,帮助指导企业尽快启动发债程序、极早完善申报材料,力争实现债券发行新突破。

四是建立发债后备企业数据库。对我市具有融资需求和发债意向、基本具备发债条件的企业,尤其是信用等级在AA级及以上的企业,我委开展了调查摸底,建立发债后备企业数据库,以推动更多企业能实现发债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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