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督,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全面了解我市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实际情况,漯河市节能监察中心依法开展对用能单位的书面节能监察工作。
2月份,中心印发关于开展2016年用能单位书面节能监察工作通知,对列入节能监察计划的129家被监察单位进行节能监察,今年开始,改变以往监察方式,先让用能单位书面上报节能自查报告,书面监察达标的,不再进行现场监察,未达标以及省定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现场节能监察。
对已上报材料的用能单位进行分类备案,及时更新节能管理岗位负责人名单及联络方式。本次书面监察的用能单位材料报送人多为节能岗位负责人,监察科人员通过查阅报送材料,与年综合耗能量大约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负责人进行座谈,座谈内容有:一、强调节能宣传,要求用能单位制定内部节能宣传计划,定期组织宣传活动;通过与媒体结合,面向全社会、配合政府节能管理机构做好宣传工作。二、制定节能措施及整改方案,应根据国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考核)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通过节能监察机构检查或自查,发现问题后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并按时实施整改;制定节能规划。三、争创先进,今年全市将评出节能先进单位10名,节能先进个人10名并进行表彰;对落后的用能单位进行媒体曝光,并纳入诚信管理体系,实行差别电价处罚、行政罚款。四、今年或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负责人进行一次培训,培训费用自理,征求用能单位意见。五、整合有效资源,服务用能单位。
通过与用能单位交流座谈,大部分都积极配合,认真谈论自身存在问题及节能现状,并对节能监察机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具体有以下几点:一、希望节能监察机构更多的传达国家层面出台的有关节能方面的政策、文件,便于企业了解最新的节能知识及法律法规;二、定期召开节能降耗会议,帮助企业分析节能降耗形势,引导和帮助企业进行转型升级;三、组织本辖区内同行业共同交流讨论,宣传节能利好政策,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四、组织企业进行节能管理岗位培训,帮助企业编制节能规划、节能技改计划;五、建议节能主管部门出台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指导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