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煤改电”、“ 煤改气”工作受到省发改委督导组表扬

11月30日,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督导检查的通知》(豫发改办环资〔2016〕76号)要求,省发改委督导组采取“开座谈会”、“现场调研”等方式对我市“煤改电”、“ 煤改气”、“统调电厂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等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座谈会上,首先,市发改委向省发改委督导组汇报了我市“煤改电”、“ 煤改气”、“统调电厂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等整体进展情况,市电力公司、中裕燃气公司、华电公司分别向省督导组介绍了在开展“煤改电”、“ 煤改气”、“统调电厂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中具体做法和体会。座谈会结束后,省督导组又到李盘庄、华电公司等现场参观我市“煤改电”、“ 煤改气”、“统调电厂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并深入居民用户进行调研,了解居民对“煤改电”、“ 煤改气”工作的看法和体会。

通过督导调研,省发改委督导组认为:漯河市政府对“煤改电”、“ 煤改气”、“统调电厂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出台了补贴政策,明确了责任分工,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县区、相关部门采取“宣传动员、超前安排、摸清底数、实施补贴、示范带动、专项推进”等措施,从能源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积极推进“煤改电”、“ 煤改气” “统调电厂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等工程。截至目前,“统调电厂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已圆满完成,为鼓励先进,省发改委根据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电量奖励政策,给予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机组超低排放奖励基础电量5590万千瓦时。“煤改电”、“ 煤改气”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走在督导组所调研督导的几个地市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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