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漯河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1月21日
漯河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
(2016-2020年)
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6-2020》、国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标准(试行)》、《漯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等有关法规、文件,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精神,立足我市实际,以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满足城市居民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需求为目标,以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现有卫生资源为重点,科学规划,整合资源,完善功能,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增进城市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感受度和认同感。
(二)基本原则。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积极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引入竞争机制,提高资源利用率;坚持以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拓展服务内容,突出服务特色,方便群众就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坚持以居民健康为中心,体现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服务,突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努力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机制创新,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我市市区要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完善、适应城市居民需求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功能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的人口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城市居民到各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数量逐年增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到65%以上;城市居民在社区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逐步形成“小病进社区,大病在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格局。
二、目前现状
(一)行政区现状。源汇区、郾城区、召陵区3个行政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共有7个街道9个办事处,73个社居委,城区总人口48万。其中源汇区城区4个街道(马路街、顺河街、老街、干河陈),19个社居委,城区人口18.31万;郾城区城区1个街道 (沙北)2个镇(城关、孟庙),38个社居委,城区人口20.56万;召陵区城区2个街道(天桥街、翟庄 )1个东城办事处,11个社居委,城区人口6.55万;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区1个黑龙潭乡,1个社居委,城区人口0.11万;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1个湘江路新区办事处,4个社居委,城区人口2.38万。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现状。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原则,以社区居民的卫生保健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现有的卫生资源,初步构建了我市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目前,我市共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1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30个,直接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人员668人,服务人口约50万。目前,全市1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由市级医疗机构领办,7个由区级医疗机构部分转型改造;3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个由市级医疗机构领办,4个由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转型改造,25个由个体医疗机构承担。
(三)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现状。近年来,通过开展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不断强化全科医学和团队服务理念,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充实内涵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规范。同时,加强部门监管,努力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在统一规划设点的基础上引入竞争机制,由符合条件的各级医疗机构承担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为我市城市社区卫生工作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四)存在的问题。一是随着城区面积扩大和城镇化步伐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不尽合理,覆盖面不够广,原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需要重新调整;二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名称的设置审批不规范,存在同时使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名称的情况(同一地址、同一法人),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业人员的执业地点未变更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是公共卫生补助经费管理不到位,虽已独立建账,但大部分中心下拨的仍归属医院总账,由所属医院整体调配使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四是公共卫生职能发挥不够,公共卫生人员数量不足,技术服务水平较低,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服务能力不强,不能满足群众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
三、具体规划
(一)逐步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络。综合考虑区域内卫生计生资源、服务半径、服务人口以及城镇化、老龄化、人口流动迁移等因素,逐步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在城市新建居住区或旧城改造过程中,要按有关要求同步规划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与区域内养老机构联合建设。对流动人口密集地区,应当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和服务半径等情况,适当增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城镇化进程中,村委会改居委会后,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标准将原村卫生室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站,撤销村卫生室。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上级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主体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门诊部、医务室等其他承担初级诊疗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予以补助。
(三)认真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6-2020》要求,到2020年每万服务人口配备全科医师2人,床位1.2张,全科医生与社区护士比例不低于1:1。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执业(助理)医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40%以上,至少配备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公共卫生执业医师,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含中医)工作的临床医师,通过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取得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通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和岗位培训,其执业范围注册为全科医学,同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完成现有符合条件人员的注册变更工作,具体注册办法按照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执行。
(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具体目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按照3—10万居民或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可适当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规定,我市原则上按照每个街道办事处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中心根据需求下设2所及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80%的居民从住所步行15分钟内,可以到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十三五”期间,全市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数为86所,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所,社区卫生服务站68所。具体如下:
郾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所,社区卫生服务站25所;
源汇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所,社区卫生服务站22所;
召陵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所,社区卫生服务站14所;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2所。
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3所。
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2所。
(五)规范审批执业范围和机构名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独立法人机构,实行独立核算的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其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其社区卫生服务站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登记的诊疗科目应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有条件的可登记口腔医学科、临终关怀科,原则上不登记其他诊疗科目,确需登记的,需经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同时上报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社区卫生服务站登记的诊疗科目应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有条件的可登记中医科,不登记其他诊疗科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是专有名称,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不得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命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需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执业登记,原则上不得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命名原则是:所在区名(可选) 所在街道名 识别名(可选)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命名原则是:所在街道名(可选) 所在社区名 社区卫生服务站。
(六)转变服务模式,大力推进基层签约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根据辖区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划分团队责任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开展便民服务。推进签约医生团队与居民或家庭签订服务协议,建立契约式服务关系,签约医生团队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组成。签约医生团队应当掌握辖区居民主要健康问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危险因素干预和疾病防治,实现综合、连续、有效的健康管理服务。在签约服务起始阶段,应当以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长期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人群为重点,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努力让居民通过签约服务能够获得更加便利的医疗卫生服务,引导居民主动签约;探索提供差异性服务、分类签约、有偿签约等多种签约服务形式,满足居民多层次服务需求。到2020年,力争实现让每个家庭拥有一名合格的签约医生,每个居民有一份规范化健康档案。同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合理安排就诊时间,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适当延长就诊时间和周末、节假日开诊,逐步开展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满足不同人群的就诊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政府职责。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区要切实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城市社区建设规划;要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时解决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二)整合现有卫生资源,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政府主导,立足于调整和综合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设置的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一步巩固、完善其功能。需要重新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通过对政府举办的一级、部分二级医院和城区内的卫生院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转型或改造设立。也可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同时,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进社区领办、创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但必须是独立法人,单独核算,执业注册到社区的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
(三)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合理配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岗位结构,加强以全科医生、社区护士为重点的社区卫生人员队伍建设。继续加大对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的支持力度,积极采取措施,鼓励医学毕业生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大力推进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充实全科医生队伍。以提高实用技能为重点,加强社区卫生在岗人员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社区卫生技术人员每5年累计参加技术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定期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培训,培养一批懂业务、会管理、群众满意的管理人员。到2020年,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同时,建立吸引优秀人才从事社区卫生服务机制,完善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及职称晋升制度,鼓励退休人员应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四)加强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医院的分工协作。强化市、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业务指导,协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搞好社区诊断、社区干预、疾病预防控制和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和专科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合作;进一步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二级以上医院的职责,使其建立固定协作关系,探索推动医疗联合体建设,加强分工协作,上下联动,建立健全社区首诊、双向转诊和分级诊疗制度。同时,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和组织二级以上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中、高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有计划地组织卫生技术人员到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进修学习、参加学术活动。
(五)实施规范化管理,完善社区卫生运行机制。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社区卫生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机构审批、执业监督等工作。按照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和标准要求,切实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和执业登记;对已审批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及时调整、退出。
五、适时做好规划评价和修订工作
本规划报省卫生计生委同意后颁布实施,规划周期为5年。规划周期内遇有重大变化需对规划进行调整的,需经市有关部门研究、分析、论证、修订和完善,报省卫生计生委审核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实施。规划期末,对本规划进行总结和修订完善。
六、附则
本规划所列数据和规划对象不包括驻漯部队医疗机构,本规划由漯河市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本规划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之前与本规划不一致的,以本规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