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2017年“双节”期间作风纪律的 通知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有关要求,根据市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营造2017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氛围的通知》(漯纪发〔2016〕14号)精神,现就严肃“双节”期间作风纪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统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严禁违规用公款向单位及领导干部个人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

二、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管住自己、管住身边人,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廉洁过节,文明过节,做到不收受明显超过礼尚往来标准的礼品礼金;不收受购物卡等有价证券;不公款吃喝、旅游;不出入隐蔽场所、私人会所等违规吃喝;不提供、参与高消费娱乐项目;不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机构或相关企业。

三、委属各单位要加强“双节”期间公车使用的管理,不得公车私用。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公车封存的相关规定,不得将公车停放在住宅小区、娱乐场所、酒店宾馆等地,公车封存情况要及时报市纪委备案。节假日期间确需使用公车的,必须出具派车单,由领导审签后方可用车。

四、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不能出现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日午间饮酒及工作时间打游戏、聊天、看影视剧等问题。双节期间,各单位要组织开展至少两次作风纪律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书面通报,检查情况报纪检组。

五、派驻纪检组将在“双节”期间开展明查暗访,对违反工作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查到底、通报曝光。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对作风建设不管不问、不查不纠的,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纪检组公布举报电话及邮箱,接受干部职工举报。

 

举报电话:3176106

举报邮箱:gxjjcs@163.com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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