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决策部署,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9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任务分解下发,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深化研究、积极对接。各有关单位要从适应引领新常态、培育发展新动力的战略高度,深刻把握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和消费结构升级的大趋势,认真学习研究国家近年来相继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强研究谋划,结合我市实际提出相关领域主攻方向、发展目标、工作重点、重大举措。

  二、细化分解,台账推进。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省直部门的对接衔接,对照《实施意见》提出的重点任务逐条细化分解,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工作台账,认真抓好落实。各责任单位将《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意见和工作台账于2017年1月10日前书面一式三份报送至市政府督查室。

  三、消费引领,项目支撑。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围绕消费升级的重点领域和方向谋划建设一批适应新消费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基础设施、公共平台,推动实施一批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作用强、有望形成新增长点的重大项目,引导带动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新消费相关领域投资。

  四、联动配合、增强合力。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围绕推进重点领域制度创新、全面改善优化消费环境、创新扩大有效供给、优化政策支撑体系等方面,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协调联动,努力营造有利于扩大新需求、增加新供给、汇聚新动能的浓厚氛围与环境。

  五、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市政府督查室要对《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督导、及时跟进,确保《实施意见》明确的各项重点任务扎实推进。2017年具体推进情况分别于每季度末20日之前以书面一式三份报送至市政府督查室。

  2017年1月2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发挥

  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

  新动力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

  一、把握消费升级重点领域和方向

  (一)服务消费。围绕既满足人民生活质量改善需求、又有利于人力资本积累和社会创造力增强的重点领域,增加健康、教育、养老、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供给,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积极培育健康消费。重点发展健康体检、健康养生、保健咨询、健康旅游、体育健身等健康消费,加快构建多元办医格局,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开发群众健身休闲项目,积极培育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健康市场调查等第三方健康服务调查评价机构,打造健康服务产业集群,逐步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业态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体育局、发展改革委)

  积极培育教育培训消费。重点发展人文艺术、幼儿教育、养老保健、生活休闲、职业技能等教育培训消费,规范市场发展秩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增加适应消费者需求的优质教育产品供给,构建多层次、多元化教育培训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

  积极培育养老消费。重点发展基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临终关怀等养老消费,培育发展连锁化、品牌化的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建设一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集中养护设施以及农村养老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

  积极培育文化消费。重点发展创意设计、新闻出版、演艺娱乐、动漫游戏、数字内容等新兴文化产业,推动传统文化消费升级,促进文化与制造业、旅游、农业、互联网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文化精品工程,推进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基地建设,加快文化服务产品制作、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不断提升文化服务内涵和品质。(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发展改革委)

  积极培育旅游消费。重点发展人文体验、休闲度假、乡村旅游等旅游消费,加快文化旅游名城建设,培育旅游休闲度假区,大力开发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旅游服务产品,促进旅游服务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发展改革委)

  (二)信息消费。适应信息技术催生跨区跨境、线上线下、体验分享等多种消费业态的趋势,大力发展“互联网 ”、云计算、大数据、电子商务、智能终端等信息消费,推动产业跨界融合。

  深入推进“互联网 ”行动。重点实施互联网与协同制造、现代农业、高效物流等专项行动,争取在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农业精准生产、高效物流服务等应用领域实现新的突破。推动互联网金融、互联网医疗、移动医疗、互联网教育、线上线下结合等新兴业态快速发展,培育形成一批分享经济、体验式经济的商业模式。推动信息技术在社会民生领域创新运用,发展在线医疗、智慧旅游、税收服务、政府管理等便民服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建委、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国税局、地税局、旅游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漯河银监分局)

  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统筹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和开放机制。突出交通物流和农业粮食领域大数据创新应用,推动电子商务、经济运行、先进制造、健康养老、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大数据应用。推动电子商务、经济运行、先进制造、健康养老、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大数据应用示范。以深入普及应用为导向,加快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研发与产业化。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推进电子商务大发展。加快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融合集聚发展,开展以销定产及个性化定制试点示范,实施农村电子商务覆盖工程,建设一批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产业园区,打造电子商务强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农业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邮政管理局、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积极发展智能终端。培育引进优势骨干企业和创新团队,完善产业链条,积极对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全球重要的智能终端研发生产基地。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商务局、科技局)

  (三)绿色消费。围绕培养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积极推广绿色消费产品和服务,加快推动全民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向绿色转型。

  引导绿色生活。大力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建设生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引导消费者增加对高效节能电机、锅炉、照明,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汽车,绿色家电、绿色建材和环保装修材料等产品的消费。推广环境标志产品,鼓励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干洗剂,引导使用低毒高效农药、化肥。鼓励选购节水龙头、节水马桶、节水洗衣机等节水产品。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建委、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增加绿色供给。引导企业采用先进设计理念、使用环保原材料、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推进绿色供应链建设。进一步加强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鼓励、支持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的生产和使用。建设二手产品在线交易平台,提高闲置资源利用效率。开展以旧换再(再制造产品)试点,支持制造业骨干企业提供个性化再制造服务。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商务局)

  (四)时尚消费。围绕满足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积极改造传统优势轻工产业,加快培育形成一批时尚品牌商品和服务,推动消费者体验、个性化设计、柔性制造等相关产业发展。

  加快时尚家居、服装制鞋、新型电子消费产品等产业发展,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与知名品牌企业开展合作,引进培育国内外设计研发中心、设计机构,探索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等设计创意模式,移动电子商务、众筹营销、网上定制等新型营销模式。加快传统商街和专业市场改造升级,打造一批集产品设计、展示、旅游、体验、购物等于一体的时尚街(廊、馆、店、场)。依托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建设一批特色时尚产业基地。推广普及适应中高收入群体需求的通用航空等传统高端消费,加速释放消费潜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

  (五)品质消费。适应居民消费从温饱实用向品牌品质转型升级的趋势,大力开发更加安全实用、更为舒适美观、更有品味格调的品牌商品,更好满足消费者对产品质量、消费体验、品牌文化的追求。

  加快培育本土品牌,引导各类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农业、现代服务业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和服务品牌,不断提高产品服务质量,提升品牌价值内涵。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产品升级换代,增加优质新型产品和高品质生活服务的有效供给,增加中高端消费。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六)农村消费。围绕农村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的快速更新,立足农村消费梯度追赶型特征,大力培育农村消费热点,充分挖掘农村消费市场潜力。

  优化和提升农村消费结构和层次,改善农村住房条件,拉动装修装潢、家具家电等消费。引导农村居民增加以电脑、空调、汽车为代表的中高档生活和生产性耐用消费品消费,扩大文化娱乐消费。加快推进适宜农村地区的分布式能源、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和垃圾污水处理、农村水电路气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畅通农村消费渠道,提升农民生活品质。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局、商务局、建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水利局)

  二、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制度创新

  (七)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制定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大力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地方保护和部门分割政策,消除各种显性和隐性行政垄断。调整完善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探索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农村市场监管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自律作用以及公众、舆论监督作用。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市政府法制办)

  (八)大力拓展服务业开放领域。加快公立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在就业、社保、住房保障、社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除法律、法规明令禁入的服务业领域外,全部向外资和社会资本开放,尽快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健康养老院所和非学历类职业培训机构。落实国家和我省发展服务业有关政策,保障民办和公办机构在资格准入、职称评定、土地供给、财政支持、政府采购等方面公平发展。 (责任单位:市编办、财政局、商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国土资源局、卫生计生委)

  (九)加强助推新兴领域发展的制度保障。建立电信企业、广电企业及其他内容服务、增值服务企业协作机制,创新产业形态和市场推广模式,全面推进“三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融合,实现信息基础网络共建共享。抢抓国家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机遇,加强配套政策支持,全面加快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制定政府数据资源开放清单和开放计划,建立企业与政府之间数据交换共享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工商局)

  (十)推进人口城镇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出台户籍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全省居住证管理办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和随迁子女就学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依法依规采取财政补贴、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降低交易手续费等措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自用住房消费。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教育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财政局、建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

  三、全面改善优化消费环境

  (十一)全面提高标准化水平。落实国家标准化战略,积极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广实施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快制定和完善重点领域及新兴业态的相关地方标准。强化农产品、食品、药品、物业、家政、养老、健康、文化、体育、旅游、餐饮、现代物流等领域关键标准制(修)订。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科技服务、检验检测、商务会展等新兴产业关键标准研究制定。重点在大数据、智能终端、创新药物、基因检测、储能和动力电池等领域引领制定一批地方、行业和国家标准。组建全省质量检验检测联盟,整合标准信息交流共享平台,构建认证认可动态监管系统,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监督机制,推动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协同发展。 (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计生委)

  (十二)建立健全质量监管体系。逐步建立农产品、食品药品、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儿童用品、日用消费品、特种设备和危险品等领域的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机制,探索运用大数据开展监测分析,建立健全产品质量风险监控体系。实行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和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结果“双公开”制度。健全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强制召回、严重失信企业强制退出机制。加快完善商会、行业协会、征信机构、保险金融机构等专门机构和中介服务组织以及消费者、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参与的监督机制。 (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

  (十三)提升市场信用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红黑榜等制度,推进跨地区、跨部门信用奖惩联动。积极创建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全面推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加强重点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和整合归集,运用大数据开展信用评价和分析预警,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国税局、地税局)

  (十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贯彻实施《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加快推动商品质量抽检信息定期交流、消费纠纷异地登记与快速办理、群体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和消费维权信息互通共享。探索组建消费纠纷独立非诉第三方调解组织,积极推进消费纠纷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仲裁和司法调解衔接,建立健全小额纠纷快速调解机制、消费纠纷诉调衔接机制、12315“诉转案”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等违法行为。完善消费者维权服务网络信息平台功能。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司法局、公安局)

  (十五)强化基础设施网络支撑。深入实施“宽带中原”战略,加快推进新一代高速光纤网络和4G(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网络建设,实施宽带乡村工程,支持民营资本进入电信领域,推动网络提速降费。加快物流园区信息化、标准化改造,完善城市共同配送末端网点和配送车辆停靠、装卸作业场地设施,提高社区、机关、学校等快递智能自提柜普及率。合理布局旅游咨询中心,开展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专项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开设高铁站、汽车站直达知名景区的旅游班线,推进重点区域自驾车营地建设,完善高速公路、城市出入口道路和通往景区干道两侧的旅游标识系统。加快大众化全民健身和文化设施建设,实现城市新建社区体育设施全覆盖。推动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落实全省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建设运营管理办法,适度超前发展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通用机场,加快通用机场及配套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旅游局、体育局、科技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民政局、商务局、财政局)

  (十六)拓展农村消费市场。实施农村公路畅通安全工程,推进县乡公路和桥梁改造,进一步提高等级公路占比,加快形成完善的农村公路网络。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燃气管道向县城和中心镇延伸,提高小城镇燃气普及率。抓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和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建设,引导大型电商和快递企业布局农村市场,利用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万村千乡”市场网络,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体系,降低农村消费流通成本。加强以公路货运站场为依托的县级农村物流中心建设,按照“多站合一”的模式改造一批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加快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工程和邮政“三农”服务站、快递网点建设,健全农村物流的末端网络。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科技局、建委)

  (十七)积极开拓国际消费市场。培育面向全球旅游消费者的消费中心,提高文化节会影响力。打造“老家河南”形象品牌,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联合开发跟亲游、研学游、中医院养生旅游等旅游线路,带动文化娱乐、旅游和体育等相关消费。建设一批跨境电商园区、仓储物流中心、海外仓,打造国际网购物品集散分拨中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旅游局、财政局、国税局、市发展改革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安局)

  四、创新并扩大有效供给

  (十八)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实施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积极推进高成长制造业高端突破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加快向集群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升级,努力构建制造业发展新优势。围绕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智能电视等新型终端产品,培育壮大电子信息产业规模。加快重大技术攻关、骨干企业智能化改造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做大做强冷链食品优势产业,培育壮大饮料、休闲食品等成长性产业,努力培育绿色食品全产业链企业。积极发展壮大生活快消品、时尚用品等产业,集群化发展服装、制鞋和家用纺织品,促进日用消费品产业提质升级。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夯实制造业发展基础,支撑塑造河南制造品牌。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农业局)

  (十九)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生物医药、先进材料、先进机器人、储能和动力电池等四大产业,培育千亿级新兴产业集群。重点发展化学创新药、现代中药等优势产品,积极发展生物技术药物、疫苗和新型医疗器械,建成国内一流的新型医药产业基地。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

  (二十)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以现代物流和现代金融为引领,强化技术智力支撑,加强基础设施和载体平台建设,提升产业服务能力,推动研发设计、专业生产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向价值链高端延伸。以民生消费为导向,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创新服务业态和商业模式,加强企业品牌和网点建设,增加服务有效供给,促进健康养老、文化旅游、商贸流通、教育培训等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重点培育一批发展规模大、创新能力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服务业领军企业,尽快形成引领服务业发展的生力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旅游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十一)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高效、优质、生态、品牌农业,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深入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建设一批高标准永久性粮田。以现代畜牧水产业、高效特色农业、现代粮油产业为重点,培育新型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选择农业产业化水平较高、产业融合基础较好的县(区)建设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载体。大力发展生态景观型、体验参与型、高科技设施型、休闲观光型、特色精品型等都市生态农业。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发展改革委)

  (二十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加强新型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打造全国重要的创新创业高地。建设一批区域产业创新中心,提升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综合承载能力。积极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实施新兴产业“双创”行动计划,建设一批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器,创建一批“双创”示范基地。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支持建设一批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公共服务平台、专业技术支撑平台、人才培训服务体系。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创业第三方服务企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十三)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产品服务升级。实施新产品升级行动计划,依托重点企业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开发一批升级换代产品,形成一批新的增长点。在高端智能装备、新型功能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产业链向高端延伸。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全生命周期管理、网络精准营销和在线支持服务等新业务。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发展新型业态,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和专业化中小企业。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

  (二十四)适度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和日用消费品进口。落实国家促进进口税收政策,扩大我市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范围,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请国家进口贴息。增加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高端生产性服务进口。畅通进口渠道,扩大化妆品、服装箱包、奶粉、纸尿裤等优质日用消费品进口规模。支持市内流通企业开展进口自营销售,经营代理国外品牌消费品。提升河南进口肉类口岸、澳大利亚活牛指定口岸、冰鲜肉指定口岸运营水平,适度增加牛羊肉、水产品等一般消费品进口。鼓励企业利用国际货航和中欧(郑州)班列回空运力扩大进口。支持省内流通企业开展进口自营销售,经营代理国外品牌消费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国税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十五)鼓励企业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全面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开展质量标杆和领先企业示范活动,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积极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试点示范、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一批重点骨干企业开展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保护和传承中华老字号,加大中国驰名商标、“河南精品”、地理标志商标和知名品牌培育力度。扶持一批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品牌管理咨询、市场推广等服务。 (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工商局)

  五、优化政策支撑体系

  (二十六)完善财税支持政策。落实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和创新型企业、跨境电商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公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加快推动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鼓励组建产业并购、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健康养老等产业投资基金。健全政府采购政策体系,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支持民办社会事业、创新产品和服务等发展。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十七)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消费金融,推动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银行和互联网企业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降低新能源汽车、二手车的贷款首付比例,发展集消费、理财、融资、投资等业务于一体的金融服务平台,扩大消费信贷规模。大力发展产业金融,落实金融支持工业供给侧改革的信贷政策,推动商业银行对兼并重组企业实行综合授信,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境内外上市、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发行债券、引进保险资金、开展资产证券化等。健全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金融支持政策,推动设立一批创业投资基金,充分发挥融资租赁、典当等行业融资功能,积极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支持中小企业在新三板、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开展投贷联动试点。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发更多适合医疗、养老、文化、旅游等行业和小微企业特点的保险险种,在产品“三包”(包修、包退、包换)、特种设备、重点消费品等领域大力实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漯河银监分局、发展改革委、保险协会)

  (二十八)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加大对交通、市政、信息、城乡电网、能源等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建设一批适应新消费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支持一批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作用强、有望形成新增长点的重大科技工程项目。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新消费相关领域投资。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市委农办、教育局、卫生计生委、民政局)

  (二十九)健全土地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用地结构,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保障新消费新投资项目用地需求。统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用地保障方式,重点支持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科研机构及科技企业孵化机构发展,保障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移动通信基站等小型配套基础设施用地。积极盘活低效利用建设用地,支持在建城市公交站场、大型批发市场、会展和文体中心地上地下立体开发及综合利用。鼓励原用地企业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发展研发设计、创业孵化、节能环保、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服务业。依法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建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商务局)

  (三十)强化人力资源保障。实施高层次人才集聚和培育工程,培养引进一批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紧缺人才,吸引集聚一批科技领军人才、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持续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和职教攻坚工程,壮大信息、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环保等领域高技能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扩大家政、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专业人才规模。实施农村电商人才培养计划,培养更多既懂农业生产又懂电子商务的新型农民。推动医疗、教育、科技等领域人才以多种形式充分流动,鼓励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计生委、科技局)

  (三十一)加强环境政策体系建设。积极推行绿色采购,加大节能减排低碳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规模。支持绿色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鼓励发展绿色建筑、绿色制造、绿色交通、绿色能源,支持循环园区、低碳城市、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基金。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目录,开展垃圾分类回收试点。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修订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细则,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鼓励采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开展污染物集中治理和运营服务。加快全市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探索试行排污权交易。落实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补政策和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建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主动顺应消费升级大趋势,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推动经济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要结合本地实际和部门工作职能,加快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加快清理修订或废止不适应新消费、新投资、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相关政策。要建立完善政策实施监测和评价体系,对各项工作的开展进行量化考核、跟踪管理,综合运用统计考核、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估实施效果。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落实分工需要增加参与单位的,由牵头单位商有关单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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