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快建设法治机关,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相关要求,经对我委2009年以来制定的6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计33件继续有效,19件宣布失效,12件废止。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快建设法治机关,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相关要求,经对我委2009年以来制定的6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计33件继续有效,19件宣布失效,12件废止。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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