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业产业联盟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深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培育新动能、打造新业态、扶持新主体、拓宽新渠道,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巩固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现代农业产业联盟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持续深入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都市生态农业建设和生态循环畜牧业建设“四大工程”,推动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2015年1月,又成功申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我市农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目前我市农业发展中主导产业特色不明显、产业联结不紧密、产业优化升级缓慢、品牌带动能力不强、综合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依然突出。因此,在坚持市场主导原则下,充分发挥政府扶持引导作用和涉农相关部门政策、信息、技术等资源优势,培育发展以综合服务为引导,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以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为基础,以契约形成要素、产业和利益紧密链接,集生产、加工和服务为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联盟,对加快推进我市农业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现代农业产业联盟是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紧密合作的有效载体。随着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市场化、产业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局限性开始显现,需要更高程度的组织化来实现经营主体之间的联结与合作。现代农业产业联盟本质上是对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在市场化作用下自发组织的再组织、再深化,使各产业内部链条更完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联结更紧密,互助互利、合作共赢的作用发挥更有效。通过这种组织形式,各类主体优势互补、分工合作、产业联结、一体发展,既能有效发挥各类经营主体本身所具有的优势,又弥补了短板,既是优势叠加,又是短短相连,达到“1 1 1﹥3”的效果,作为一种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新的组织形态,符合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的趋势性要求。

  (二)现代农业产业联盟是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有效途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质上是以农村一二三产业之间的融合渗透和交叉重组为路径,以产业链延伸、产业范围拓展和产业功能转型为表征,以产业发展和发展方式转变为结果,通过形成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带动资源、要素、技术、市场需求在农村的整合集成和优化重组,甚至农村产业空间布局的调整,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大逻辑、大方向。建立现代农业产业联盟,能够有效促进具有一产、二产、三产功能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相互合作,进一步打通从农业生产向加工、储藏、流通、销售、旅游等二、三产业连接的路径,促进各产业之间紧密联结、协同发展,能够有效破解产业融合深度不够的问题,是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便捷有效的抓手。

  (三)现代农业产业联盟是激发农业发展内生动力的有效方式。农业价值链水平不高、农产品竞争力不强、农业比较效益低等问题,是目前我市农业发展动力不足或动力缺乏的重要制约因素。现代农业产业联盟通过发挥产业链的纽带作用,建立更深层次的利益链、更高水平的价值链,达成更广范围、更宽领域的合作,能够有效实现产业链上下联动发展,在产前环节,联盟成员单位统一协商,集中采购农业投入品,即降低成本,又保证质量;在产中环节,充分发挥联盟内牵头企业的品牌效应,实行按标准、按需求订单生产、定向生产,提高标准化、科学化生产水平,保障产品品质,提高市场竞争力;在产后环节,通过龙头企业建立起的稳定销售渠道,实行订单收购,解决产品营销问题,形成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一体化,效益有保障的良性循环模式,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增强发展动力和后劲。

  (四)现代农业产业联盟是提升农业综合服务水平的有效渠道。随着农业规模化、市场化的深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科技推广、成果转化、投入供应、农机作业、加工仓储、物流贸易、产品营销、金融信贷等方面的需求愈发强烈,特别是对各有关部门的政策、技术、信息等服务期望值更高,内部优势互补、合作发展的意愿迫切。由各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建立现代农业产业联盟,履行协商四方、联络四海职责,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搭建起要素流转的“绿色通道”,建立起涉农部门、科研院校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畅通无阻的沟通联系机制,加强联盟成员之间的交流合作,提供政策、技术、物资、贸易、信息、金融信贷、法律咨询等服务,结成覆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环节的服务链,有利于促进各类资源要素充分优化配置,进一步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有效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缺技术、缺信息、融资难等问题,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和发展需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践行新的发展理念,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统领,以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重点,紧紧围绕我市农业发展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强化综合服务,着力培育发展一批以产业为基础、效益为核心,内外联动、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现代农业产业联盟,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

  (二)发展目标

  结合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立足农业资源优势和农业产业发展现状,按照 “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发展”的要求,遵循重点突破、示范引领、全面发展的思路,鼓励探索创新,发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联盟,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推动全市现代农业产业联盟成规模、上水平,形成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实现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互助互利,产业、要素和利益联接紧密,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提升的发展目标。2017年,全面启动现代农业产业联盟培育工作,着力培育粮油、畜牧、蔬菜、林果花卉、小辣椒及休闲农业六大产业联盟,到2017年年底,六大联盟基本成型;力争到“十三五”末,在六大联盟的引领带动下,全市形成涵盖各个产业、涉及各个领域、渗透各个环节的现代农业产业联盟“雁阵发展”格局,推动全市现代农业实现跨越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从实际出发,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协调服务、牵线搭桥作用,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引导培育一批市级示范现代农业产业联盟,引领全市现代农业产业联盟健康发展。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资源要素在联盟内各经营主体之间自由流动。

  二是独立经营,联合发展。联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持独立经营者地位,通过签订合同、协议,确立权责利益联盟关系,在平等、自愿、互利基础上,实行紧密型一体化经营。联盟内部运作机制、合作模式由联盟成员大会共同研究决定。

  三是分工明确,高效运营。明确联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联盟规模经营优势,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高效联合的利益共同体,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

  四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尊重联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意愿,根据各地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农业生产区域特色以及联盟生产经营特性,合理确定联盟类型和发展目标,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片面追求数量和规模。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产业联结。围绕我市特色主导产业,按照“做强一产、做优二产、做活三产”的基本思路,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发展理念和组织方式引入农业,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构建“接二连三”的农业全产业链,打造现代农业产业联盟,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河南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四优四化”的总体要求,立足漯河农业产业特色和优势,在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基础上,着力推动农村产业链延伸、产业范围拓展、产业功能转型,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调整优化种养结构。加强优质专用小麦新品种选育和栽培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利用,推进优质专用小麦集中连片种植,实行专种专收专储专用,实现优质优价、产销对接;合理调整玉米生产结构,因地制宜发展青贮玉米、饲用玉米,推进种养结合;大力发展优质花生、大豆、杂粮、果蔬等特色高效经济作物及名优特稀苗木花卉种植基地,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持续深化“双汇产业化提升工程”,大力推进生态畜牧养殖业,培育建设一批生猪、肉鸡、肉牛、肉羊等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基地,形成支撑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绝对优势。开发农业多种功能。以都市生态农业建设为抓手,围绕林果、花卉、蔬菜等产业,利用“旅游 ”、“生态 ”等模式,推进农业、林业与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健康养老、文化创意等产业深度融合。因地制宜推广城郊休闲观光农事体验型、现代农业园区科普教育型、生态养生休闲度假型等休闲农业,支持各地创建一批美丽田园、美丽乡村,培育一批有影响的休闲农业知名品牌,打造精品线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串点连线,带动全域发展。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立足我市资源优势,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加快以食品工业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龙头企业,以资本运营和优势品牌为纽带,盘活资本存量,整合资源要素,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与合作,组建大型现代企业集团。强力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建设,拉长产业链条,增强食品产业集聚功能,努力提升附加值,着力打造漯河食品工业品牌,提高我市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2.培育壮大经营主体。突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新型职业农民的主体地位,强化扶持引导,着力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夯实农业产业发展基础。增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全面落实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项目、资金扶持力度,通过上项目、兼并、重组、改制、上市等方式,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组织农民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和社会化服务,提升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强化农民合作社组织服务能力。深入开展“五星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工作,培育发展一批管理科学规范、服务能力较强、带动作用突出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引导各级各类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有效发挥作用。引导农民合作社拓宽合作领域,积极开展专业合作、信用合作和社企合作等,实现从产品合作走向产业合作、全要素合作和生产全过程合作。提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支撑作用。积极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工作,大力发展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鼓励其开展农产品直营直销;鼓励支持农村经纪人、返乡创业人员流转土地,从事适度规模种植、养殖业,发展一批专业大户;引导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的联合与合作,开展农技、农机融合作业服务。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基础,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户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托管、入股等多种方式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聚拢土地,集约生产,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3.打造现代农业产业联盟。以产业链为纽带,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原则,探索建立多层次、多类型、多模式的现代农业产业联盟,在引领产业集群发展、分享增值收益、推动主体联动、提升产业价值、促进业态创新、带动农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领军作用。着力打造六大主导产业联盟。按照重点培育、示范引领的联盟发展思路,围绕我市优势主导产业特色,重点建设粮油、畜牧、蔬菜、林果花卉、小辣椒和休闲农业六大主导产业联盟,分别由市直各相关单位牵头发起,组织各主导产业链条内从事生产、加工、仓储、贸易及种业(苗)、农资、农机、科研、教育等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组成联盟成员单位,达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共同体。积极探索多样化联盟发展模式。在全市六大联盟的带动引领下,各县区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建立县(区)级分联盟。同时,要充分发挥大型种苗繁育型、加工营销型、生产供应服务型和粮食购销型等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总结完善各地成功经验,探索发展适合本地实际的各具特色的联盟发展模式。鼓励支持各类农业龙头企业发挥牵头作用,根据自身生产发展实际和产业链条延伸情况,自发组建产业联盟。推动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各产业联盟结合自身产业特点,依托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的提升、优化和拓展,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园区、物流园区建设,推进优势产品向优势企业集中、优势企业向优势区域集中,形成龙头企业带动、各类经营主体功能互补的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产业联盟。

  (二)规范运作机制。以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行业信誉,促进公平竞争,提升行业形象为着力点,引导各产业联盟建立科学规范的运转机制,确保联盟有效发挥作用。

  1.规范联盟运作模式。通过强化行业服务,健全内部组织体系,吸引更多经营主体加入联盟,形成多点支撑、区域协调的产业联盟发展格局。完善组织机构。市级六大主导产业联盟由市直相关单位牵头发起,每个联盟设立一名总干事,由市直各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兼任,充分发挥牵线搭桥作用,履行协商四方、联络四海职责;联盟设立常务副总干事及副总干事若干名,分别从联盟成员单位内有实力、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负责人中,吸收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的行业领军人士担任。各县区分联盟参照设立内部组织结构。健全约束机制。由联盟总干事组织召开联盟成员大会,共同研究制定联盟章程、行业规范、发展规划等;联盟内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合作,由双方共同商议,采取签订契约、合同的形式,约束规范合作双方的履责行为。实行分工协作。联盟内龙头企业要发挥核心作用,积极承担制定农产品生产标准、向其他各类经营主体输送生产要素和创新经营模式等引领带动任务。农民合作社要发挥纽带作用,主动开展联盟发展所需的各类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要发挥基础作用,积极推进标准化种养,开展适度规模经营。

  2.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指导,规范管理,引导联盟内部建立合作有序、互利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明确功能定位。联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持独立经营者地位,通过签订合同协议,确立权责利益联盟关系,在平等、自愿、互利基础上,实行紧密型一体化经营。充分发挥联盟规模经营优势,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高效联合的利益共同体,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明晰权利义务。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订单、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与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形成紧密型利益关系。鼓励联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每年的经营利润按一定比例计提,形成风险基金,提高联盟的抗风险能力。强化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的诚信合作机制,降低经营主体的违约风险,确保各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统一,真正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推动要素流转。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等形式向联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股。鼓励联盟内的专业大户和农民合作社积极开展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促进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引导龙头企业发挥自身资金优势,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帮助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业生产。支持龙头企业为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提供种(苗)、防疫、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机械化生产等技术、信息服务。

  3.完善考核评价办法。按照不同产业、不同类型,以产业联接、要素流动、利益共赢为内在标准,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为外在标准,分类型制定示范联盟评选标准和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示范联盟评选管理制度。市现代农业产业联盟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市级示范联盟评选管理办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选出一批示范产业联盟,予以重点扶持。各县区参照制定本级示范联盟评选管理办法。

  (三)搭建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涉农院校、科研院所及市县涉农相关部门在科研、技术、政策、信息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搭建服务平台,为联盟内各类经营主体提供产品研发、技术推广、品牌培育、市场营销、信贷融资等全方位服务,有效解决联盟内各类经营主体发展后劲不足问题,助推联盟在产业升级、资源共享、强化带动等方面快速发展。

  1.搭建技术服务平台。联合河南农大、河南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在漯河设立产学研基地和实训创业孵化基地,建立“产业联盟 专家顾问团 农技人员 经营主体”的“1 1 N”综合技术服务模式,为联盟内经营主体提供“订单”服务,推动农业科研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高科技对农业发展的贡献率。积极探索技术入股新模式,鼓励各联盟技术专家以技术入股形式参与企业生产经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紧密合作关系。充分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千名科技人员包千村”科技服务活动等有效载体,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骨干人员的技术培训,为联盟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2.搭建信息交流平台。由各个联盟牵头,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农资供应、产销对接等服务活动,引导供应企业向各经营主体提供优质价廉的农资、农机产品;鼓励联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直营店、农超对接等形式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实施“互联网 现代农业”行动,加强与商务、通信部门及互联网企业的沟通合作,支持联盟内成员单位发展电子商务,拓宽营销渠道。整合现有农业信息资源,打造联盟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APP应用系统,建立信息资源采集、整理和定期发布制度,为联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强农惠农政策、新技术应用、农产品供求、金融保险等信息服务。支持联盟信息网络硬件建设,鼓励联盟运用互联网技术,对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精细化管理。

  3.搭建品牌创建平台。积极引导联盟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有效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启动实施“食品名城、绿色漯农”农业品牌行动,围绕小辣椒、大蒜、香菇、芦笋等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联盟支撑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有效整合资源,创立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打造农产品优势品牌,以品牌引领全市农业发展。促进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实现品牌共享共建,带动产业优化升级、规模膨胀、效益提升,做大做强做优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打造漯河农业知名品牌。

  4.搭建融资服务平台。联合金融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银企对接等服务活动,推动金融机构与联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融资合作长效机制,对联盟统一核定授信额度,打包授信、分户使用、随用随借、按期归还,逐年增加对联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授信额度。积极探索建立联保、互保等融资担保模式,发挥联盟重点龙头企业的良好信用,为联盟内生产经营形势好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提供融资担保,有效解决联盟内各类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农业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分管副职为成员的漯河市现代农业产业联盟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联盟建设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由市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联盟建设的各项日常工作。各县区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出台推进本地现代农业产业联盟建设的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工作重点、保障措施,确保联盟建设扎实有效推进。将现代农业产业联盟建设纳入各县区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县级领导班子年度综合实绩考核范围,明确责任分工,完善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指标,充分激发和调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形成共同推进现代农业产业联盟建设的合力。

  (二)加大扶持力度。积极整合各级各类涉农项目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重点对联盟内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在优质原料基地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建设、品牌建设、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切实发挥财政资金、项目的撬动作用,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农业生产经营的投资,为主导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全面落实各类优惠政策,积极协调国土、税务、电力等部门,认真落实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在用地、税收、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现代农业产业联盟快速发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按照典型引路、示范带动、规范发展的原则,及时总结推广现代农业产业联盟培育发展中的好典型,引导更多具有生产经营头脑、经济实力强、热心公益和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企业家和社会人士参与联盟建设,担任联盟领导职务,引领创办各类主导产业联盟,推动联盟做大做强。各级新闻媒体要设立专栏,全方位宣传现代农业产业联盟建设的扶持政策和发展中的先进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支持联盟发展的浓厚氛围,为联盟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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