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团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豫工信明电〔2017〕81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标准选择参展企业。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本地具备行业代表性和先进性,具有产品特色、技术特色和服务特色,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中小企业参展。按照省工信委要求,我市只有两家参展展位,每个县区最多上报一家参展企业,请务必择优推荐。
(二)加强参会组织。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中博会参展组织工作,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要将今年中博会的新变化、新特点、新机遇传达到位,特别是今年主题展展位费由中央、省财政全额负担,参展企业无需支付展位费。要切实按照展会主题,推荐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展,全过程做好参展企业的组织和服务工作。于8月5日前,将《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境内参展企业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扫描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企业发展服务科。
联系人:赵柏良 3176356
邮 箱:lhrzk@sina.com
附件1:《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团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附件2: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境内参展企业信息汇总表
2017年6月29日
附件下载: 豫工信明电〔2017〕81号关于组团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doc (0.10MB) 第十四届中博会参展企业信息汇总表.rar (0.01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