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城市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漯河市城市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6月19日

 

  漯河市城市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积极开展城市清洁行动,是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的具体体现,也是改善城市市容市貌,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城市治理能力,有效减轻扬尘污染,降低PM10污染浓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措施。按照省环境攻坚办第六次扩大会议要求,决定迅速在全市范围内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行动范围

  在各级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驻漯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居民小区等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

  二、行动内容

  全面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等积尘浮尘,彻底清除护栏下和道牙石周边泥土、下水道的清淤;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区域生活垃圾进行清除,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清理积存垃圾,杜绝垃圾乱堆乱放;对辖区内楼宇进行立面清洗和楼顶保洁,全面彻底清洗住宅小区阳台、楼顶积尘、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积尘,确保城市清洁全覆盖。

  三、行动时间

  从2017年6月16日起,每周五下午集中组织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

  四、主要措施

  (一)城市道路

  1.对树木树叶落尘进行清扫。针对落叶多,道路清扫保洁难度系数大的情况,组织各相关部门按照所辖范围各路段落叶量大小的情况,制订落叶清扫方案,适时加大清扫频次,合理配置清扫、收集、运输落叶的工具和车辆,及时清理、清运落叶和垃圾。组织各相关部门、单位明确制定“定路线、定时段、定人员”的监督、清扫、检查、保持等工作机制,坚决禁止敲打树叶和焚烧树叶等不文明保洁行为。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林业园林局、市沙澧河建管委,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对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城乡结合部路面、高速公路、省市县乡级公路、涵洞、隧道、高架桥和立交桥路面的积尘进行清洗。城市主干道路面积尘“以克论净”值不得超过10克/平方米,次干道和城乡结合部路面积尘不得超过15克/平方米。对未硬化道路扬尘、未恢复或破损路面抓紧硬化修复,最大限度减少二次扬尘污染。对不能及时硬化修复的路面,要进行加盖草垫并洒水抑尘。彻底清除护栏下和道牙石周边泥土、下水道的清淤,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区域生活垃圾进行清除。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楼宇建筑

  1.对辖区内楼宇尽可能的进行立面清洗和楼顶保洁,楼顶 “以克论净”值不得超过5克/平方米。

  2.动员社会公众全面彻底清洗住宅小区阳台、楼顶积尘、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积尘。

  3.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清理积存垃圾,杜绝垃圾乱堆乱放。

  4.全面清洁商业街道、广场。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公共区域

  1.公共设施。添置加长的清扫工具,注重对立面的清洗,重点清洗城市公交车站牌、人行道、交通护栏、双黄线、果皮桶、路灯杆、雕塑、街沿石、广告牌等各种设施,清洗过后的路面要做到无白色垃圾、无灰尘、无泥沙、无积水、下水道畅通。

  2.清洁环卫公厕。实行专人保洁,随脏随保洁制度。屋顶墙壁、门窗纱、地面标志灯具、广告等各种设施、设备清洁卫生。同时厕所外部(周围3米内)卫生责任区环境干净整洁。

  3.对园林绿地、河道堤岸的裸露黄土全面洒水覆盖的同时完善绿地道路、围栏、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同时为防止人群走捷径而走出的土路问题,可考虑在不影响原有设计景观的前提下铺设园林小路、踏步,方便人群行走的同时加以引导;确实不适宜铺设的,就必须种植绿篱或设置围栏。

  4.对垃圾转运站进行定期作业。垃圾日产日清,加强垃圾中转站内的地面、墙面及垃圾转运车的冲洗保洁。其次要保证垃圾车外无垃圾粘附物。

  5.对城区道路绿化带、树木及道路两侧绿化区域实施喷灌降尘作业,减少植被积尘。全面开展草坪喷水作业,通过洗树、喷水等措施减少植被积尘。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林业园林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责任分工

  市两城同创办:作为牵头部门总责任,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做好任务分工,强化督促检查。

  市环保攻坚办:强化工作督导,加强上下沟通,指导清洁行动开展,搜集上报信息。

  市爱卫办:负责技术指导、督促检查,分区域开展督查行动。

  市建委:负责城市清扫,调动所有机扫车、洒水车、环卫工人对城市主次干道开展彻底清扫,确保整个城区主次干道清洁。

  市林业园林局:负责对道路绿化、城市树木进行全面清洁,确保每个绿化带、每棵树木洁净如初。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对每一个在管物业进行全面动员,进行彻底清扫,有条件的要清洗,负责以清洁行动为标准,对物业开展达标评比,评出优劣。市教育局:周五下午安排所有中小学提前放学,开展校园清洁行动,并定期组织学生上街清扫,开展垃圾捡拾行动。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安排专门机扫车辆在国道、省道、城乡结合部以及高速路开展清扫行动,确保道路无扬尘。其它市直及驻漯各单位:负责组织本系统全面开展清洁行动。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城市清洁行动的开展、评比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城市清洁行动的组织领导,结合爱国卫生动力,制定工作计划,坚持每周开展、长期开展;郾城区、源汇区、召陵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都要把工作安排到乡镇、社区、村居委会,以辖区为单位开展评比检查。全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上阵,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抓好各自辖区的城市清洁行动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一是落实责任。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层层签订责任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单位、每一个具体的责任人,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个环节,不留一个死角,不存在一个盲点,将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确保责任到人、目标具体、工作到位。二是全程跟踪督查。市双创两城同创办、市环保攻坚办、市爱卫办要搞好结合加强督促检查,分区域开展督查行动,各区、各部门也要开展专项督查行动,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弄清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各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督查计划和方案,把定期督查和随机抽查、明查和暗访等结合起来,对城市清洁行动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及时发现漏洞,责成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三是严格奖惩。市两城同创办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加大对城市清洁行动工作的考核,对活动组织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表扬表彰,颁发城市清洁行动红旗;对清洁行动组织不力、敷衍了事的的单位,一次曝光,二次全市通报批评,三次按照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进行追责问责,并颁发城市清洁行动黑旗。情节严重的,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综合运用新闻媒体以及公益广告、橱窗、板报、手机短信、微信及环境污染治理宣传活动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五进”等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广泛深入进行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本级政府各部门和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的积极行动,引导动员社会各界积极行动,形成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临颍县、舞阳县参照本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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