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7年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7号)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研究制定了《漯河市2017年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奖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7月24日 

                  

  漯河市2017年鼓励黄标车

  提前淘汰财政奖补实施方案

 

  为加快黄标车淘汰步伐,完成省政府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奖补范围

  (一)提前淘汰奖补车辆范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经环保审核,低于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且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黄标车,提前淘汰时享受财政奖补。

  (二)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黄标车,不予补贴。

  1.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黄标车;

  2.适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应当强制报废的黄标车;

  3.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

  4.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转移至辖区范围外的黄标车;

  5.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

  二、奖补时限

  2017年9月30日(含)前拆解,按补贴金额加奖励金额发放奖补资金;2017年10月1日(含)后拆解,不再享受奖补,如届时政策有变化,按上级要求执行。

  三、受理时间、部门和地点

  市政府于2017年7月抽调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物资集团公司人员组成漯河市黄标车淘汰奖补审核发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黄标车淘汰奖补资金的审核发放工作,办公室设在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机动车管理大队。地址:漯河市郾城区辽河路郾襄路口向西300米路南;联系电话:0395-3110820。

  黄标车淘汰奖补审核发放工作采取定时定点方式,集中受理时间通过《漯河日报》公告以及短信方式通知车主,受理地点设在民生银行漯河市分行。地址: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西支路与牡丹江路交叉口(会展中心西北角)昌建金融大厦一楼。电话:2978600,2978688,2978620,2978626

  四、申请材料

  车主申请黄标车提前淘汰奖补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车主身份证或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法定车主的需提供法定车主身份证明及现车主身份证明);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

  3.《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

  4.与申领奖补资金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卡复印件;

  5.如由委托人代办申领手续的,需提供车主全权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全权委托书原件(特殊情况的需提供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全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漯河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审批表》。

  五、申请流程

  1.车主携带相关材料(车主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牌照、注销登记申请表等)先将车辆交至漯河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办理报废手续,由漯河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对进场报废车辆进行属性和完整性判定。可在车辆拆解并办理完结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后到漯河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领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2.黄标车车主将有关证明和材料交至受理点,并填写《漯河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奖补资金申请表》。受理点根据车主提交的有关材料,当场审核车主信息并经车主签名确认,将其中一联(回执联)返还车主作为凭证,经联合审核后,由市环保局进行复核,对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市环保局直接将奖补资金拨付至黄标车所有人银行账户中。

  六、职责分工

  1.市公安局负责黄标车提前淘汰奖补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审核申领人提交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排除行政事业单位的黄标车;负责审核车辆注册年限等车辆信息的真实性,审核车辆是否属于《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应当强制报废的黄标车,是否属于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

  2.市环保局负责审核车辆是否为黄标车;负责黄标车提前淘汰奖补的宣传工作;负责做好黄标车淘汰奖补专项资金的审核、汇总和发放工作,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审计。

  3.市财政局负责根据市环保局审核的奖补汇总表拨付黄标车淘汰奖补专项资金。

  4.市物资集团公司负责《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审核工作;负责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监管,防止拆解零部件及汽车流向市场。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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