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达效,近日,我市制定了加快环评审评服务重点项目建设若干意见,不断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努力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环评服务。
精简审批事项,减轻企业负担。把所有环评报告表审批权下放到县区,方便企业就近办理。建设项目环评登记表由窗口审批改为网上备案,使企业无须再到环保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直接登录指定网站自主备案即可,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办事。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予以豁免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无须办理环评手续,企业可直接开工建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提前介入项目,积极主动服务。对重点建设项目,提前告之环境准入条件、环保行政审批事项及审批工作流程,及时掌握建设项目的相关信息,主动服务项目前期工作,避免项目在环评阶段走弯路、误时机,尽可能让企业在审批之前心中有数、准备充分。成立重点项目服务机构,建立健全重点项目环境管理台账,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
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探索创新,敢于先行先试。对于已完成规划环评工作的产业集聚区,实行企业发展规划中的多个项目集中打捆审批,审批后企业可在5年内分期实施,避免企业每新上一个项目需要开展一次环评审批,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对于应编制环评报告表、符合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优化办理流程,不再单独进行技术评估,直接进入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率。在保证环评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效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环评报告书审批时限为60日、环评报告表为30日,经过审批流程再造,精简审批环节,目前,我市对于建设项目环评,只要申请材料符合要求,承诺7日内完成审批,确保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服务重大项目,实行特事特办。对于涉及经济重大战略支撑项目、民生工程、医卫文教、生态环保、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等符合国家投资要求的项目,实行特事特办,限时办结。对产业集聚区扩规问题和省级以上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及时向省环保厅、环保部汇报、沟通、协调,争取支持,推进项目早日通过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