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现将《漯河市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0月24日
漯河市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
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2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提升外贸发展质量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商业模式创新为重点,以示范、培训和政策支持为抓手,创新监管服务方式,通过传统优势产业的带动,加快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大力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园区建设,形成多平台推进、多模式并存、线上线下有序结合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
1.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企业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发挥政府在政策创新和环境建设方面的推动作用,汇聚资源,不断激发企业活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2.全面推进,分步实施。加强对漯河跨境电子商务建设的总体规划,在用好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加强政策创新,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及相关支撑业态发展,打造完整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和生态链。
3.树立品牌,壮大名牌。支持、培育品牌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引导外贸企业加强国内外市场调研,确定目标市场,树立品牌国际化知名度,以品牌建设推进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名牌发展战略。
4.规范管理,优化环境。围绕高效、便捷和低成本的核心要素,打造国际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市场环境,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和防范交易风险,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优良的营商环境。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2018年,初步形成“一关两区四岸三仓”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格局,谋划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保税仓与服务进出口贸易的金融服务平台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政策,加强网络交易监管,规范网络交易秩序,确保网络消费的安全便利,形成诚信有序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建立比较完善的跨境电子商务应用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单一窗口”平台
1.加强信息互联互通。推进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外汇管理、工商、商务、邮政等部门数据交换,打通信息壁垒,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中小微经营主体、物流、支付、服务等企业提供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基础环境,实现监管部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电商企业、物流企业之间信息共享,提高企业申报与口岸监管便利化,建立政府部门间的联合执法新模式,形成“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信息管理模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口岸办、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建立企业和商品信息库。统一企业备案要求,实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一次备案、跨部门信息共享、全流程使用”。汇聚商品生产、交易、检验检疫、通关、物流、支付、结算及评价等综合信息,实现商品进出口全流程可视化跟踪和交易商品“源头可溯、去向可查、风险可控、责任可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口岸办、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建立线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
1.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园区。依托各县区、开发区、省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等载体,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支撑体系,促进产业集聚,培育省、市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产业园区。鼓励园区建设贸易、仓储、配送、售后等综合服务体系,吸引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电子商务专业服务企业、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训机构等入驻,有效承接线上“单一窗口”平台功能,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线上平台和线下园区的联动发展,形成集聚和示范效应。(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口岸办、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推进多区联动发展。以首批试点园区为基础,制定我市园区认定办法。在条件成熟后,通过认定一批新园区,发挥各区域优势,促进各类跨境电子商务资源集聚,实现综试区政策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口岸办、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六大体系”
1.建立信息共享体系。统一信息标准规范、信息备案认证、信息管理服务,建立多位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合作机制和共享平台,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技术支撑和数据基础。(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口岸办、市政府金融办、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建立金融服务体系。推进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之间的规范合作,为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融资、在线保险等完备便捷、风险可控的“一站式”金融服务。鼓励政策性银行在业务范围内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贷款支持,鼓励商业银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服务,鼓励和规范支付业务创新,维护支付服务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安全、便捷和高效的支付服务。(牵头单位: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政府金融办、漯河银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保险行业协会)
3.发展智能物流体系。依托龙江现代物流产业园、申通(漯河)电商物流园、豫中南速递电商物流产业园,吸引知名物流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分部,建设采购中心、区域分拨中心、配送中心,支持顺丰、申通、韵达等现有知名快递物流企业发展,抓好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的百世云仓建设项目,培育壮大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本土物流企业,全力打造辐射豫中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现代物流产业园区,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提供支撑。构建互联互通的物流智能信息、衔接顺畅的物流仓储网络、优质高效的物流运营服务等系统,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衔接顺畅、功能齐全的跨境物流分拨配送和运营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依托海外仓在境外建设物流快递分拨中心。推动跨地区跨行业的智慧物流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发展共同配送等物流配送组织新模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口岸办、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建设电商诚信体系。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用数据库信用监管系统等“一库一系统”,实现各监管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实现对电商信用的“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充分发挥我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引导行业经营主体加强自律、守法经营,承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经营商品可追溯体系和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强执法监察,严厉打击跨境电子商务中各种违法侵权行为。(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国税局、市口岸办、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5.建立统计监测体系。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方法,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牵头单位:市统计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口岸办、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建立风险信息采集机制、风险评估分析机制、风险预警处置机制、风险复查完善机制,为政府监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决策辅助和服务保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口岸办、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优化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服务
1.全面推行便利化通关模式。推进实现贸易便利化的通关环境建设。不断探索“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口岸监管模式。积极推进关检“三个一”建设,无纸化通关等便利化措施、提高通关效率。引导市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完善口岸单位备案手续,对接河南省电子口岸“单一窗口”平台,推进电子口岸等口岸信息化建设,与沿海沿边等主要口岸紧密合作、联动发展,为跨境电子商务搭好平台。待时机成熟,适时申报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配套的海关特殊监管区。(牵头单位:市口岸办;配合单位: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市商务局)
2.建立负面清单监管制度。按照包容审慎的原则推进口岸单位出台负面清单管理等创新监管模式。推动口岸监管单位根据相关指标建立信用等级从劣到优、监管力度从严到松、放行速度从慢到快的差别化监管政策。(牵头单位:市口岸办;配合单位: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3.建立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分中心及相关安全风险监控机制,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商品质量安全公共追溯系统,综合利用大数据信息,形成“网上发现、追溯源头、属地查处”新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防止疫病疫情传入、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和物种资源流失,有效保障国家安全、生物安全和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牵头单位: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单位:市口岸办、市邮政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
4.优化外汇管理制度。允许部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货物贸易收入免于进入待核查账户,简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贸易信贷报告流程。对符合工商、税务、海关、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规定的个人电商,支持其在“单一窗口”平台备案后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通过银行线上办理个人贸易跨境外汇收支业务。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向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定位基础上,支持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跨境支付业务服务,支持银行与“单一窗口”平台对接,实现网上结算。(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漯河银监分局、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市口岸办)
5.制定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政策。适用跨境电子商务退(免)税、免税政策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可依据海关电子报关信息和相关凭证,按规定申请办理退税和免税。探索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在简化商品归类方式的基础上,研究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实行综合退税率政策。创新研究有利跨境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的税收机制。(牵头单位:市国税局;配合单位:市口岸办、市商务局)
6.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利用现有电子商务扶持政策,支持跨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训、开拓国际市场、建设国际营销网络、建设海外仓等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推广基于诚信的融资方式。鼓励保险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适合的信用保险服务,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参加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漯河银监分局、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市保险行业协会)
(五)培育引进跨境电子商务主体
1.推动传统企业上线经营。依托我市良好的食品、童车、舞蹈鞋、汽车刷子等产业基础和曙光医疗器械、泓泽服饰、三剑客奶业、三莎舞蹈鞋、利通橡胶等河南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通过上门指导、业务培训等方式,积极引导相关行业制造企业和各类型外贸企业上线经营。(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
2.引进龙头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加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结合我市重点产业和优势产业的布局,大力引进带动力强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龙头企业入驻我市。(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3.培育众多跨境电子商务中小微企业。大力鼓励和支持企业、个人利用国内外各种第三方专业平台或自建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推动电子商务企业同步开展国内和跨境业务。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创业,积极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支持企业、个人到我市创业创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
(六)建立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生态链
1.优化仓储物流配套。加快建设沙河内陆港,加强公路、铁路等交通系统的建设,支持传统仓储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行业,引进龙头物流企业,支持物流企业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整合现有资源,建设公共海外仓等物流配套设施。支持物流(快递)配送站、智能快件箱等物流设施建设,鼓励社区物业、村级信息服务站(点)、便利店等因地制宜,通过设置智能快件箱或快件收发室等形式提供快件派送服务,支持快递服务网络向农村地区延伸。(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口岸办、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健全人才发展机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政府、高校与企业合作,形成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定制化培养的校企合作机制,建立完整的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包括政府部门的电子商务知识或前沿讲座、企业管理层的培训以及基层人员的电子商务实操训练,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构建专业化、社会化、国际化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体系。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创业创新支持平台,支持创新人才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商业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创业孵化机制。(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强化综合服务配套。以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为重点,鼓励采购、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影像制作、运营推广、软件开发等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相关专业配套服务业发展。鼓励创意服务,探索建立生产性创新服务平台,面向初创企业及创意群体提供设计、测试、生产加工、投融资和运营等一系列创新创业服务。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通关、物流、退税、外汇等一体化服务。探索优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监管机制,拓展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服务范围。(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口岸办、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税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创新举措
(一)打造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服务平台
对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和郑州铁路一类口岸,在投资洽谈、经贸推介、项目引进等方面加强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的合作,积极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大局。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重点项目予以资金支持。大力吸引企业和个人投资,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促进、服务保障和风险防控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口岸办、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引进培育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支持我市企业更好地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对外贸易,鼓励传统制造和商贸流通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国际市场,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通过规范的“海外仓”、体验店和配送网点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体系。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第三方专业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通关、物流、仓储、融资等服务。鼓励现有电商平台和企业拓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功能,鼓励企业与境外电子商务企业强强联合。(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口岸办、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政府金融办、漯河银监分局、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创新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模式
1.开辟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新通道。依托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一小时交通圈”和中欧国际货运班列直达中亚、欧洲的通道优势,充分利用各类专业市场,加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培育力度,探索完善B2B出口模式,与海外商家建立广泛贸易联系。鼓励快递企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快递业务,加大快递企业“走出去”步伐,助力“漯河制造”走出国门,打造辐射中部地区的境外商品展销中心、配送中心和物流分拨中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口岸办、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发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依托漯河智能物联港公共保税仓,积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建设可复制的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展示体验店,以扩大适销对路的优质产品进口。积极引进知名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台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吸引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子商务入驻我市,为我市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口岸办、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推进监管区外保税展示。推广基于统一电子标签的虚拟围网技术和经营企业的信用担保方式,支持大型商贸连锁企业在我市设立进口商品保税展示区,健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机制,保障消费者权益,实现消费者便捷购物、关检及时监管、商家及时结汇。(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口岸办、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创新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服务体系
1.搭建产业发展平台。积极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孵化平台,创新发展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孵化器建设,为跨境电子商务创业创新提供基础平台,并建立灵活的进出机制。积极搭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联盟平台,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的影响力,开放分享产业链各环节资源和服务,推动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资源集聚与整合。利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专家资源,探索组建我市跨境电子商务的专业研究咨询机构。(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口岸办、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创新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流程。针对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模式和贸易形式,创新监管方式,建立涵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标准化监管流程。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货物清单、风险监测制度,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便利通关,以跨境电子商务B2B业务为重点,创新B2B业务进出口监管流程,引导B2C业务通关逐步转向B2B业务通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口岸办、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政策措施。加快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办法,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及商品实行备案管理和分类监管。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简化企业和商品备案要求,实行“集中申报、核查放行”,完善对快件和邮寄物的管理,加强对保税进口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大第三方检测机构认证采信力度,监督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评定。(牵头单位: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单位:市口岸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4.探索税收管理规范化、便利化。在简化商品归类方式的基础上,研究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实行综合退税率政策。创新研究有利跨境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的税收机制。逐步实施电子发票、电子会计档案,探索推行网上申报、电子退库等税收便利化管理措施。全面落实国家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税收政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积极争取试行“有票退税、无票免税”的出口退税政策。(牵头单位:市国税局;配合单位:市口岸办、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五)创新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体系
1.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金融创新业务。引入相关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第三方电商平台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利用“单一窗口”平台,积极创新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服务,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更加快捷精准的资金清算、出口信用保险、供应链金融等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鼓励商业银行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多元化金融服务合作,推进移动金融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鼓励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支付机构开展业务合作,丰富电子商务跨境人民币业务产品,为企业和个人的跨境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优质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漯河银监分局、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
2.推进跨境支付与收结汇服务。支持银行和跨境第三方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提供高效便捷的支付服务,支持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或正常收结汇。推动银行、支付机构加快产品创新,改进跨境支付服务,提高跨境支付效率。对邮路渠道直接寄送出口商品的中小经营主体,可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办理收结汇。对通过海关集中监管、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经营主体,凭海关电子报关信息办理货物出口收结汇业务。(牵头单位: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政府金融办、漯河银监分局、市口岸办)
(六)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
1.开展规范认证和标准化试点。加强跨境电子商务国内外目标市场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通过规范认证和标准化试点,鼓励“同线同标同质”生产,推动产业升级、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培育和打造跨境电子商务的核心竞争优势。制定基于统一产品编码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产品质量信息发布规范,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商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产品检验检疫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机构建设,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牵头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单位: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口岸办)
2.努力塑造跨境电子商务品牌形象。深入挖掘食品、童车、服饰等产业优势,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开辟沿线国家市场,整合我市乃至省内外名特优产品资源,吸引国内外优秀的研发、设计人才,实现出口产品与文化创意的高度融合,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品牌化战略,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创立自有品牌、开拓和建立海外营销渠道,从而树立“漯河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产品的档次和内涵。(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口岸办、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着力发展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模式
围绕“农”字做文章,发挥阿里巴巴漯河产业带的影响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龙头企业等生产和经营主体自建或对接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推动农产品线上营销与线下流通融合发展,实现农产品网货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农产品交易体系,鼓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一村一品”,通过集群与淘宝村等形式促进农产品走出去。此外,从最基础的标准化和可追溯做起,推广“三品一标”农产品,探索建立适应农村跨境电子商务的地理标志农产品技术标准体系以及农产品质量检验、分级、处理、包装、仓储、加工、运输等一系列标准,推动农业的互联网化改造,并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基础设施。(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畜牧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漯河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工作,定期调度、督查各级各部门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跨境电子商务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商务局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交通运输、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统计、国税、人行、外汇、口岸、检验检疫等部门,组织实施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加强协调,明确分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形成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合力。各县区政府要加强跨境电子商务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明确专门机构和专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工作,更好的发挥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综合协调作用,全面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二)完善数据统计。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机制,发挥行业组织作用,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各监管部门系统,单列跨境电商贸易统计专项,将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贸易量、商品信息、结售汇、退税、进出口交易额、通关、检验检疫等数据纳入统计范畴,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状况。
(三)务求宣传实效。通过驻外招商机构、广交会、中国(漯河)食品博览会等载体积极向境外客商宣传推介我市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园区和公共海外仓。加强以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报道,推广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园区,营造有利于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微博、APP 等互联网媒体的作用,切实扩大影响力度,争取社会各界更多支持,聚集各方力量,共同促进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四)规范行业监管。发挥商务、工商、税务、质检、工信、金融、邮政等部门在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研究制定跨境电子商务监督管理规范。充分发挥跨境电子商务中介组织、政府桥梁、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的职业化、思想化、品德化、素质化的教育与管理,实施持证上岗、行业协会监管等措施,维护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健康有序的发展。制定适合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投诉管理制度,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纠纷解决和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机制。
(五)加快人才培育。支持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开设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院校、培训机构与企业间合作,探索实训式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培训机制。鼓励有实力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举办各类技能大赛或创新、创业活动。邀请和动员省内外漯河籍优秀跨境电子商务人才返乡发展,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并对这些专家和人才提供适当的补助和奖励。
(六)加强安全保障。指导、监督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强化电子商务类新应用、新服务的安全技术检测,切实加强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健全打防管控一体化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障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七)保护知识产权。加强对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专项整治。加大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执法监管力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创新监管方式,指导、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市场实现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组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专业团队,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