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漯河市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7年11月7日
漯河市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规划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和市委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增强优质医疗资源服务供给能力,着力提升区域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促进漯河“一区两城一中心”建设,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18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建设区域医疗中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健康漯河建设的需要。习近平同志指出:“没有群众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要将卫生与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当前,随着社会发展、人口老龄化和疾病谱的变化,肿瘤、心血管、脑血管疾病等常见病、多发病严重威胁人民健康。调查结果显示:我市居民总死亡率5.43‰;死因排在前5位分别为:脑血管疾病(占33.93%)、心脏病(占24.14%)、恶性肿瘤(占23.97%)、呼吸系统疾病(占7.93%)、损伤及中毒伤害(占5.33%)。打造健康漯河,优质医疗资源是重要支撑。因此,满足全市270万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就医需求,提高预期寿命和健康寿命,是重大民生命题和人民期盼。
(二)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需要。全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了漯河市“一区两城一中心”发展战略和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任务。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其中一项具体表现是在卫生方面具有领先优势,医疗水平是城市发展的软实力。医疗水平的高低,是衡量城市是否现代化、人民群众是否健康的重要指标。打造区域性医疗中心,吸引越来越多周边乃至全省的患者来漯河看病求医,从而拉动我市的经济发展。随着我市经济实力的增强, 必须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尽快健全与区域核心竞争力提升相匹配的健康和医疗服务体系。
(三)补齐我市医疗卫生发展短板的需要。目前,我市千人口床位数、医师数、护士数分别达到5.81、1.84、2.59,与全国和省内先进地市相比仍有差距,存在人力资源配置与规模不匹配、人力资源结构不够优化的问题;存在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分布不均衡,医疗资源整体利用效率不高,优质医疗服务供需矛盾突出,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疑难病例就医需求,每年约有万余名患者前往市外、省外就医;精神卫生专科、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恶性肿瘤治疗、老年护理等领域服务能力较为薄弱,服务功能尚不完善;医疗行业高层次人才匮乏,缺少有学术影响力的大师名医、科研团队, 缺乏医学博士、博士后等领军型人才;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尚不能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等等。这些都是我们事业发展的短板,都是我们与省内先进地市的差距。依托打造区域性医疗中心,要迅速破“瓶颈”补“短板”,将发展优质资源和保障基本医疗齐头并进,全面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四)深化医改的需要。我市是国家第四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国家15个公立医院改革示范城市、全省分级诊疗工作试点城市。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攻坚期,全市医疗服务系统面临着夯实基层与做强龙头同步协调推进的关键时期,必须尽快解决服务体系龙头水平提升问题。因此,加快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努力提高区域疑难危重医疗水平,对完善和优化城乡医疗服务系统,加快建立实施分级诊疗制度,推进有序就医格局形成,持续巩固已有改革阶段性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区域医疗中心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健康中国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医疗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开放带动为途径,以优势学科集群为突破,以优质资源汇聚为支撑,积极推动市内优质医疗资源整合重组、市内外优质医疗资源联合汇聚,聚力提升区域医疗水平。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既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引导作用,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营造发展环境;又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非营利性医疗合作,实现资源汇聚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开放合作,汇聚资源。建立完善以人才为核心的管理体制、机制,通过学科合作、集团合作、联盟合作等开放合作形式,搭建人才汇聚平台、科研创新平台,服务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重点突破,协调发展。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紧紧抓住重点疾病、重点领域、重点技术,集中优势力量,解决关键问题,实现重点突破,以此带动区域整体水平提升,统筹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总体目标。“十三五”及今后时期内,以提升与人民群众健康最密切、最急需的临床学科诊疗水平为核心,立足我市、辐射周边,优先打造10个区域医疗中心,明显提升区域疑难危重病例医疗水平;积极支持具备较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大型医院发展,培育做大做强龙头;引导生殖遗传、心血管、脑卒中、呼吸与危重症、肿瘤、儿科、骨科、妇幼保健、中医治未病、康复等优势学科发展, 打造一批省内知名的区域医疗中心,满足漯河市及周边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保健需求。
三、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与建设任务
(一)设置规划。
1.生殖遗传中心。市一院为建设主体单位。
2.心血管治疗中心。市一院、市六院为建设主体单位。
3.脑卒中防治中心。市一院、市五院为建设主体单位。
4.呼吸与危重症中心。市一院为建设主体单位。
5.肿瘤治疗中心。市一院、市六院为建设主体单位。
6.儿童医疗中心。市二院为建设主体单位。
7.骨科创伤救治中心。市五院、市一院为建设主体单位。
8.妇幼保健与计生服务中心。市三院为建设主体单位。
9.中医治未病中心。市中医院为建设主体单位。
10.康复治疗中心。市康复医院(市医专三附院)为建设主体单位。
以上10个中心建设,分两个层次,选择其中实力较强的3—5个,按照河南省区域医疗中心规划的进展情况,积极争取河南省区域综合及专科医疗中心建设。积极引导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主体单位与国内外知名机构合作建设,依据本规划,具体制订相关区域医疗中心专项建设规划。
(二)建设任务。
1.提升诊疗水平。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区域内医疗服务网络,示范、推广适宜有效的高水平诊疗技术,引领区域内学科发展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开展区域内疑难危重症诊断与治疗,收治疑难危重症病种比例达90%以上,总体治愈好转率居国内、省内先进水平。
2.提升科研水平。坚持临床研究与基础研究相结合,争取引进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名医大师工作室,培育和加强平台建设;引进短缺高层次人才,加强医疗科研团队建设;引进、消化先进技术,缩小与国内先进水平的差距,提升医疗核心技术水平;积极推动医学研究成果转化,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课题,力争在重点疾病、关键技术领域取得一流的科技成果。
3.提升教学水平。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转岗培训、研究生临床带教、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继续教育以及面向基层医务人员进修培训等教学工作。教学能力、水平及硬件设施应能满足教学需求。为基层培养临床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组织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
4.提升预防水平。积极促进临床医学和公共卫生有机结合和融合,围绕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开展健康科普教育和不良行为干预,推广普及健康知识和疾病预防措施,引导群众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自我保健能力,使群众不得病、少得病、不得大病,共建健康漯河。
5.提升管理水平。运用现代管理理念、方法、手段,在人才培养、资源整合、平台建设、科研协作、质量安全等方面创新实践;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医疗大数据中心,实现区域医疗中心与基层单位互通互联,建立分工明确、覆盖广泛、资源共享的区域协同医疗体系;探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善和加强医疗服务运行管理,彰显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为公立医院改革提供借鉴。
四、保障措施
(一)靠大联大。
鼓励支持承建主体单位医院眼光向外,瞄准省内、国内甚至国外的大型医院集团和知名专家团队,在卫生管理、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科研教学、医疗救治、远程诊疗领域建立起长期、稳定、全面的合作关系;积极引导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主体单位与高端医疗集团探索新的合作模式,如加挂国家级、省级医疗分中心,建立可持续性的国家级教育培训基地、设立知名专家工作室、共同组建科研团队等紧密型或松散型的合作方式,短期内迅速提升专科医疗水平、打造业务团队、提高区域知名度。
(二)整合资源。
科学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充分发挥优质资源、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是提升医疗机构辐射力和吸引力的根本。一是加快卫生资源结构布局的调整,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即“宏观调控”。通过行政手段在地理位置、建制规模、人员结构、技术力量配备方面进行总体调控,避免设备的重复购置,减少资源浪费。整合现有医疗机构过剩资源,依托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组建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二是逐步打破当前卫生资源的隶属关系组建医疗集团,即“抱团发展”。在组建医联体、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相对紧密型的医院集团,集团内人、财、物、信息、服务等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利益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三是鼓励人才合理流动,即“人尽其用”。按照医院专科特色和发展方向,在个人自愿、单位同意的前提下,整合人才资源,鼓励专业人员根据发展需要合理流动到适合其开展专科技术的医疗单位,打破院与院之间的壁垒,优势互补,实现系统内医疗技术及医疗技术人员共享。四是鼓励现有的综合性医疗结构转型,即“物尽其用”。为了适应医疗市场需求,鼓励现有的规模较小、专科优势不突出的综合性医疗机构逐步向专科类、辅助类、社区、医养结合等类型的医疗机构转型。
(三)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
一是要招揽人才。要有“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常在,但求常来”的意识,采取柔性引才和公开招聘相结合,加大高层次医学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 “十三五”期间,实施引进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公开招聘医学博士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名医百人计划”。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共同研究制定实施“名医百人计划”具体实施办法。各医疗机构要解放思想,大胆制定招引名医的优厚政策,在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对引进人才再给予一定的配套补助。二是培养人才。坚持“送出去,请进来”的原则,加大对业务骨干、技能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充分利用好现有老专家,发挥其“传帮带”的作用,培养后备人才。加大基层人才培养力度,利用“369人才工程”加大对基础人才、实用人才的培养力度。设立卫生人才培养专项基金,定期选派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赴国外、省外进修、参加学术会议、进行访问考察等。大力吸引国内外高层次医疗卫生专家来漯交流、讲学、现场指导,开展科研业务合作,在项目合作中提高医务人员的学科技术水平。三是留住人才。对引进和培养的拔尖型人才和领军型人才,敢于突破、敢于承诺,用宽松的工作环境、高端的业务平台、优厚的待遇留人(如给予一次性安家费、实行年薪制、安排子女配偶、提供免费住房等),助力高端人才最大限度发挥才智,实现自身价值。
(四)坚持改革创新。
坚持深化改革,把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本着有利于汇聚优质医疗资源、有利于发挥优质医疗资源效应综合施策,着力解决制约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积累经验,推动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同时也是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建立实施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探索突破政策障碍和利益藩篱,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2.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畅通专业人才流动渠道,简化手续。放宽专业人员职称晋升指标限制,完善专业职称晋升类别(如卫生管理等),探索大型公立医院自主评审职称;允许区域医疗中心执业医师市域内多点执业。以知识价值为导向,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着力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放宽绩效工资总额限制,吸引和稳定人才。
3.深化价格管理改革。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价格形成机制。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重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加强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促进医疗新技术尽快进入临床使用。
4.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基础性作用,推进“三医”(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将医院开展的日间手术、门诊放(化)疗等高效、安全的门诊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提高医疗服务效率,释放优质医疗资源利用空间。
(五)加大投入。
一是财政投入。积极利用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国债贴息资金,优先安排符合支持条件的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建立以政府专项投资为主导的多渠道筹资机制,重点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专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工作站)建设、医疗设备更新、人才队伍建设、科技创新奖励、信息化建设以及重点疾病流行病学调查等,配套落实国家、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资金。进一步完善财政拨款机制,加大主体医院建设投入力度,促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发展。二是单位投入。各承建主体单位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支持优势学科发展,拿出每年不低于30%的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持专科发展、学术科研、人才培养和引进。
(六)加强重点学科培育。
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核心就是打造名医、名科、名院,需要人才、科研、设备及规模等支撑条件。各承建单位要着力打造建设高质量、有特色的重点学科,聚集高端创新资源,建立医学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突出重点疾病、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技术和重点环节,充分发挥临床重点学科的示范作用和技术辐射作用,促进学科建设水平整体提高,形成名医带名科、以名科造名院、以名院引名医的良性循环,不断发展壮大,为辐射周边、带动全市打下坚实基础。
(七)形成建设合力。
加快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署,是事关我市区域中心城市、健康漯河战略实施的重大决策,要将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纳入我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牵头、分管副市长具体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编办、卫生计生、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政府有关部门参与的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积极推动主体医院与合作医院共建,形成纵横联动、合作共建机制;把区域医疗中心的基本建设项目列为市重点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检查考核,健全监督评价机制,确保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