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节能监察中心组织开展2017年第二批节能监察工作

为加强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督检查,按照国家和省年度节能减排工作安排,根据《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第二批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漯发改〔2017〕311号)文件要求,市节能监察中心对22家重点用能单位和9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了节能监察。

此次监察主要采取座谈会听取企业节能工作汇报、检查企业上报相关数据材料和现场实地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对企业节能技改工作积极指导,帮助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成本。

通过本年度两次节能监察,大部分用能单位已按照要求,如期上报节能监察需提交的书面材料,仍有少数企业,未按时报送材料,监察科人员将进一步督促企业相关节能负责人按时上报用能情况。

本年度中心按照省、市发改委要求,认真抓好节能降耗工作,加强对节能工作领导,在节能降耗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在今后的节能监察工作中,中心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强化管理,使我市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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