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推进科技管理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我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结合市科技局实际,现制定建立科技违规惩戒发布制度如下。
一、发布内容
1.科技诚信发布是指在规定的平台上,对获得的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励,或在科技计划任务的正式承诺内容之外积极开拓创新,并形成对科技领域和科技项目管理有益的经验,以及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有关情况进行公布。
2.科技违规惩戒发布是指在规定的平台上,对专利违法行为,或在科技项目立项及实施管理、认定、奖励等环节中,违反法律法规,提供虚假信息或文件材料,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有关情况进行公布。
二、评定标准
(一)诚信标准
1.相关责任主体在科技项目申报与受理、评审与立项、实施与管理、结题与验收、绩效评价等全过程履行承诺义务、遵守科技管理规章制度、奉行科技界公认的科研行为准则、遵守科研道德规范,如期圆满完成其正式承诺内容的守信行为。
2.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科技计划项目;重点实验室、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节能减排示范企业、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科学技术奖励等。
(二)违规惩戒标准
1.项目相关责任主体拒绝有关部门检查、调查、督查、审计,或在上级检查、调查、督查、审计等工作中,在财政科技经费使用和管理方面被查出存在明显问题,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
2.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并处理的。
3.经专利行政执法部门认定为专利侵权、假冒专利和违法专利代理的行为。
三、发布流程
1.设置科技违规惩戒发布专栏。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设置科技诚信违规惩戒信息发布专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2.信息收集和发布。相关科室、单位收集涉及本科室、本单位诚信失信信息,经分管局领导审签后,每月报送市科技局成果科备案。成果科汇总各相关科室、局属二级机构提供的信息,提交局党组会议审定后,在科技局门户网站诚信失信专栏进行发布,并及时与市信用办对接和报送。
四、工作要求
1.各业务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审查把关,确保科技诚信、违规惩戒发布工作顺利开展。
2.各业务科室、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诚信惩戒标准,全面、准确、认真地统计诚信失信情况,确保不出错、不遗漏,并及时上报信息。
漯河市科技违规惩戒发布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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