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委转发《中共漯河市纪委关于强化 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 风清气正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漯河市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中共漯河市纪委关于强化

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

                   风清气正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直及驻漯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机构: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中央纪委、省纪委分别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双节”期间风清气正。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通知精神和市委要求,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清正廉明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正“四风”不能止步。2018年元旦、春节假期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节点,也是十九届中共中央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后的第一个重要节点。“双节”期间能否风清气正,关乎人民群众对我们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与信任,关乎党的十九大后持续深入抓作风建设能否开好局、起好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双节”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以钉钉子精神紧抓不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拓展,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严明纪律要求

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等。

三、强力正风肃纪

当前,随着正风反腐的持续深入,“四风”问题也发生了隐形变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紧盯重要节点,畅通监督渠道,运用“四种形态”,强化对作风建设落实情况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类顶风违纪行为,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要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重点加强对“双节”期间公车私用,公款吃喝,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尤其要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重点查处公款吃喝变通报销费用,违规招待让私企老板买单或潜入企业内部食堂吃喝,参加无隶属关系社团组织的培训考察或随意参加无计划统筹、无实质内容、无成果运用的外出考察活动,用单位加油卡或洗车卡养护私车,化整为零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违规问题。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10个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雁过拔毛、吃拿卡要、执法不公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懒政庸政怠政等问题。对“双节”期间顶风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四、严肃追究问责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管辖范围内“双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以及“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或者压案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将做好“双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近期工作部署,认真谋划、统筹考虑,详细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及时跟进各项举措,确保“双节”期间风清气正。

市纪委举报电话:0395—3131141

来信地址:漯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邮编:462000)

电子邮箱:lhjwdfzfs[at]126.com

举报网站:www.lhlz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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