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落实到谋划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各领域、全过程,进一步发挥出重点项目的支撑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又好又快。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大意义
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项经济工作的根本要求和主攻方向。重点项目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是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关键作用的推动力量,是转变发展方式、补齐发展短板、保障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直接关系到我市当前经济增长和未来发展的后劲。近年来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与先进地区相比,在总体数量、投资规模和建设水平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面对新时代新阶段新任务,如果抓不住重点项目这个关键,奋起直追,迎头赶上,我们将在新一轮竞争中再次落后。因此,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重点项目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将加强重点项目工作作为事关发展全局的头等大事,加强协调服务,提高工作水平,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总体要求
必须紧紧围绕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四三二一”工作布局,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高质量发展理念,健全项目工作机制,创新项目工作方法,提高项目工作效率,提升项目有效投资,切实储备一批、推进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实现在建项目科学调度、新开工项目联审联批、重大前期项目接续储备,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对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的支撑引领带动作用,为我市“中国食品名城”、“中原生态水城”、“豫中南地区性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加大在建项目推进力度
(一)明确建设责任。各县区、各功能区、各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对所辖市重点项目的建设推进及时跟踪、服务、协调,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依法纠正和查出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确保高质量、高标准、按计划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重点项目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并按要求向市大项目办报送项目建设有关情况。
(二)科学调度监管。对在建重点项目要科学调度,强化组织施工,加大有效投入,按月细化量化建设任务。按照集中调度与现场调度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项目推进调度制度,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大项目办半年开展联合督导,做到“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半年一督导,年终一总结”。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实行在线实时可视化监管,充分利用全省开展的投资项目在线管理系统与住建部门现有扬尘污染视频监测系统对接工作的有利时机,实现对在建重点项目全覆盖,实现对项目全过程、全方位服务监管,达到规范、高效、联动、协同监管目标,确保服务到位、监管有效。
(三)建立特许机制。重点项目在污染防治中要作表率、当标杆,严格落实环境污染治理措施,科学制定施工方案,精细安排工期节点,确保在新常态下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市环保、住建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重点项目采暖季特许施工机制,提出切实可行的特许施工方案,明确项目停工范围、监管权限,特许施工具体流程、标准条件,加强对在建重点项目进行上门指导、协助,努力实现污染防治和项目建设双赢局面。
(四)优化建设环境。继续深入实施项目建设环境集中整治,市监察委要对有关单位存在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影响项目建设的反面典型进行严格问责,市公安局要建立重点项目警官负责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阻工、滞工、强装强卸等扰乱施工环境的不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各新闻单位要采取开辟新闻专栏、跟踪报道等多种形式,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的宣传报道力度,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在全社会营造推进项目建设的浓厚氛围。
四、加快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
(一)开展提速行动。对计划新开工重点项目,要按照“一窗受理”审批提速、征地拆迁落实提速、问题协调处置提速的“三提速”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市重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过程中,积极推行区域评价、容缺办理、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审批手续办理承诺制和项目联审等机制,按照企业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流程38天完结的要求,切实加强联审联批,建立绿色通道,提升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市行政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漯河市关于投资项目审批全面提速的意见》,要求各行政审批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全力提速服务效能。各县区要在项目选址、征地拆迁和建设实施中做好服务、管理和协调工作,落实好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偿、社会保障等一系列政策,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二)加强要素保障。在资金、土地、规划、环评等要素保障方面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将项目前期审批工作前移,深入重点项目建设一线,主动对接,上门服务。市国土资源局要组织成立土地要素保障专项工作组,在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上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市政府金融办要组织成立资金要素保障专项工作组,专人负责,为重点项目建设融资搭建有效对接平台;市规划局要组织成立规划审批保障专项工作组,对重点项目逐一分包到人,制定工作台账,限定完成时限;市环保局、市住建委等部门要分头成立重点项目要素专项保障工作组,对重点项目主动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大项目办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全市重点项目的推进和建设工作。
(三)拓宽融资渠道。适应国家支持公共设施项目、民生项目建设采取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融资的新形势,整合财政、社会和金融资金共同推进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银行融资的主渠道作用,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引导信贷资金优先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由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大项目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联合定期开展金融机构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对接活动。
五、加强储备项目谋划力度
(一)做实储备工作。强化项目储备动态管理,建立重点项目千亿储备库,主要纳入重大规划建设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大产业发展项目,每季度末对入库项目进行动态调整,前期工作基本完备的纳入重点项目,新谋划储备的补录入库,做好储备项目的选报、进展跟踪和数据更新,引导储备库滚动发展、增强后劲,做到谋划一批、上报一批、落实一批、储备一批。
(二)加强前期论证。建立健全重点项目评审专家库,形成业主、专家、项目管理单位共同参与的“三位一体”论证体系。组织有关专家对谋划重大建设项目进行专题研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投资主体、资金配套、盈利保障等方面的评估调查,降低项目风险,增强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实行集体决策、风险评估、咨询听证、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项目决策的民主化水平。
(三)提升招商水平。进一步完善领导带队外出招商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领导带队外出招商成效。要加强同国内外知名专业招商机构的合作,开展委托招商,增强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各类商会的作用,强化“以商招商”,突出企业招商、项目招商。调动各方力量,激发全民招商的热情。瞄准世界500强、国内500强、行业30强以及“国字头”、“央字号”等大企业大集团,不断提高合作层次和引资水平。积极采取“主体企业开发”、“政企联合”和“飞地工业”等多种模式,加快园区开发建设步伐,为项目落地提供保障。制定和完善我市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优惠激励办法,健全项目招商的政策体系。
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一)严格分包责任。按照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一包到底”的原则,建立“市级领导分包重点项目责任制”,将我市所辖省重点项目和市级重大项目逐一分解落实到市政府领导,分包领导对所包的重点项目从谋划论证到竣工投产实施全程督导协调,千方百计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市重点项目落实到县区,各县区参照市级做法,建立“县(区)级领导分包重点项目责任制”。
(二)坚持例会制度。持续坚持重点经济工作推进例会制度,对计划新开工项目建立前期工作推进台账,由环保、国土、规划等各要素保障组对下月计划新开工项目的前期工作完成情况提前在例会给予协调,分期分批推进重点项目联合会审。
(三)强化落实督办。更加注重协调问题的解决落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通过加强现场督导、下达督办、定期约谈等措施,调动各县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感。市政府督查室要建立协调处置问题落实督办机制,对三项重点经济工作例会商定事项及时跟踪落实,加大督办力度,定期通报督办结果,为项目顺利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四)开展三项活动。一是筹备组织好春节后、麦收后、秋收后三个关键时间点的集中开工活动,营造良好的项目建设氛围,助推项目建设有序接替发展;二是定期组织重点项目集中观摩评价活动,末位表态,加压驱动,检验问效我市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成果;三是开展重点项目述职活动,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对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述职,交流发展经验、查摆存在差距、寻找发展对策。
(五)健全考核体系。进一步健全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考核体系。调整完善各县区定量考核指标体系,提高重点项目考核分值,加大重点项目工作考核力度。将谋划、招商、审批、建设和竣工等主要工作全部纳入考核范围,对县区和市直部门实施年终考核。
(六)严格落实奖惩。把重点项目工作成效作为评优评绩的重要依据,对推进快、实施效果好的重点项目,给予领导和部门奖励、记功,对有重大突出贡献的给予重奖、重用。对分包不力的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重点项目无明显进度和成效的县区和部门主要责任人在全市通报批评。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