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四个禁止”“六个严禁” 严防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

8月1日,市纪委监察委下发《关于严禁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狠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和参加“两宴”的不正之风,杜绝违规操办“两宴”借机敛财歪风。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落实“四个禁止”:禁止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禁止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款物;禁止使用公款报销或向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转嫁应由个人支付的操办宴席、子女入学等费用;禁止用公车接送子女入学、游玩。

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及学校教师要严格遵守教育部相关规定,坚决做到“六个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由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对今年干部职工子女初高中毕业的情况进行统计梳理,采取提醒约谈、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提醒教育,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教育主管部门要督促学校切实加强对教师队伍的教育引导,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违规操办、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等不良风气。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格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大操大办“升学宴”“谢师宴”,借机敛财等顶风违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快处理。对问题突出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坚决落实“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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