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节能监察中心开展重点耗煤企业专项监察工作

为加强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督检查,按照国家和省年度节能减排工作安排,根据《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漯发改〔2018〕213号)文件要求,市节能监察中心对11家重点耗煤企业开展节能监察。

监察对象为耗煤量较大的电力(含自备电厂)、化工、焦炭生产企业,此次监察主要采取座谈会听取企业节能工作汇报、检查企业上报相关数据材料和现场查勘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对企业节能技改工作积极指导,帮助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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