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发改高技[2018]337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委、经开区经发局、示范区发改局:
根据《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18〕93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各县区发展改革委、经开区经发局、示范区发改局负责县区内省企业技术中心的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组织县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各有关单位要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参照附件3和附件4)。
二、,于2018年12月10日前将企业的申请材料、推荐文件(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及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格式见附件5)上报我委。
联系电话:0395-3132583
附件:1、《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4、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办法
5、____县(区)2018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