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细则》修订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4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经2018年6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原化学工业部1997年3月10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原化学工业部令第12号)同时废止。

  

部长 苗圩

2018年7月2日



附件下载: 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修订版.doc   (0.13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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