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漯河市纪委印发廉洁过节通知,进一步加强“双节”期间风气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双节”通知以及近期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促使其充分认识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充分认识到心无敬畏、顶风违纪必定付出惨痛代价的严重后果,真正将自身摆进去,受教育、强警示,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盯住本地区本部门公务接待和差旅、公务用车、单位食堂、培训中心等关键环节,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党员干部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大办喜庆事宜等节日“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要把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对机构改革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严从重处理。
各级各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责范围,紧盯节日期间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帮扶救助、工作总结和谋划部署,集中整治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走访慰问要遵守有关规定、讲究实效,坚决防止“走秀”;工作谋划部署要坚决防止层层重复召开会议、转发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总结要坚决防止同样的材料让基层反复提供、每个部门都要同样的材料、报送材料“满天飞”;督导考核、检查评比要坚决防止过多过滥、“走马灯”等现象,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主动作为、履职尽责,持续加大整治“四风”力度,用严肃查处体现纠正“四风”的坚决态度,用从严整治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节前,要及时约谈财务、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单位食堂、接待场所等管理部门负责人,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好第一道关口;对把关不严、放任不管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认真落实《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18〕9号),对领导干部打着“地方特产”幌子,利用管辖范围内的特产和资源,尤其是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搞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用、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等问题,一经查实、从严惩处。
“双节”期间,市纪委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明察暗访,严查各类顶风违纪行为,公开通报典型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发现“四风”舆情反映、问题线索以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要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并及时核查处置、上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