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8年度服务企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漯河市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

关于推荐2018年度服务企业先进单位和

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活动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单位以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四三二一”工作布局为引领,以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为导向,通过服务企业周例会、企业服务团等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平台,不断改进作风,优化服务,紧紧围绕企业需求,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在企业土地、规划、房产遗留问题、要素保障、资金、人才用工等方面解决了一大批制约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为全市工业经济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全市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服务企业发展中积极进取、建功立业,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工业大会上,表彰一批服务企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推荐表彰数量

全市拟表彰服务企业先进单位15个、全市服务企业先进个人30名(12名县区先进个人、18名市直先进个人)。

二、推荐表彰对象基本条件

(一)服务企业先进单位

服务企业先进单位应符合以下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工业扩量提质转型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服务企业机构、人员和工作机制健全;能够经常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关注困难企业、了解困难企业,把服务企业工作作为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能够根据企业的实际困难实施精准帮扶,对能解决的问题解决到位,对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做好政策解释。

(二)服务企业先进个人

服务企业先进个人应符合以下条件: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实干精神,在服务企业工作中创先争优;与企业保持密切联系,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认真对待、主动服务;熟悉企业发展,有较高的服务水平,对企业出现的问题有准确的认识,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难题效果明显,为企业发展献言献策,企业满意度高;自觉相关规定,不扰企,不以任何形式在企业领取报酬。

三、推荐程序

推荐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推荐上报。各推荐单位紧扣推荐条件,根据企业服务及个人工作实际情况,产生初步推荐对象,报市企业服务办。

(二)考察审核。市企业服务办统一汇总各单位上报情况,结合日常掌握的服务企业周例会、企业服务团等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督查反馈情况、企业评价等,产生初步名单。

(三)研究确定。在推荐、审核等工作基础上,研究拟表彰的单位及个人,提请市委市政府确定。

四、推荐数量

各县区推荐先进个人不超过2名。

市直服务企业先进单位、服务企业先进个人采取自荐形式,先进个人不超过1名。

五、报送材料

各推荐对象认真填写《2018年度服务企业先进单位推荐表》、《2018年度服务企业先进个人推荐表》,统一用A4纸张打印,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报送(服务企业先进单位以单位为文件名、服务企业先进个人以单位名称 姓名为文件名),表格可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lhiit.gov.cn)。请于2月25日下午17:00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市政府老楼119房间,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晏中乐,电话:3166008,邮箱:lh3133123@163.com。

附件下载: 服务企业先进单位推荐表.doc   (0.03MB) 服务企业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0.03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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