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9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四风”问题易发多发,为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网络安全和技术侦查支队支队长贾丰友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问题。2013年以来,贾丰友多次违规接受涉黑案件主犯李昊烨的宴请;2009年至2018年春节期间,多次收受李昊烨所送牛羊肉等节礼,共计价值4000元。2013年,市公安局天桥分局在侦办“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期间,贾丰友时任天桥分局筹备组负责人,接受李昊烨和该案利害关系人邀请,携家属与二人一同外出游玩,全部费用均由李昊烨承担,并在此期间收受他人价值3万元字画一幅。贾丰友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4月,经市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贾丰友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对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永杰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7月至2016年4月,刘永杰在担任市民族宗教委副主任期间,先后三次违规出入黑社会性质犯罪人员李磊所开的私人会所,并在该会所接受宴请。刘永杰在担任市民族宗教局(委)党组成员、副局长(副主任)期间,多次违规收受李磊等人赠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共计9500元。2019年8月,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永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鲁宁私车公养问题。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车辆管理人员鲁宁(民主建国会会员),利用管理油卡的便利,2015年12月到2019年3月间,使用公务油卡累计为个人私家车加油近6000元;2016年4月至2017年10月间,先后在陕西省、安徽省等省份使用公务油卡加油16次,共计2529.15元。2019年4月,鲁宁慑于巡察压力,主动向公务油卡账户退回8000元。2019年7月,经市人社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鲁宁行政记过处分。

4.郾城区原农林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学政违规发放补助、违规公务接待问题。周学政在担任郾城区文化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于2015年2月主持召开会议,决定从当年春节开始给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值班人员发放节假日值班补助,共计31040元;2013年至2016年,郾城区文化旅游局多次违规进行公务接待,周学政让下属单位曲剧团公款报销酒水费用共计3.5万元。周学政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3月,经郾城区纪委监委研究并报郾城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学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规定程序免去其农林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追缴区文化旅游局违规发放的补贴31040元。

5.源汇区中医院原院长彭胜耀公款购买购物卡和烟酒问题。彭胜耀(九三学社会员)在担任源汇区中医院院长期间,2013年1月安排时任出纳以购买食品、文具用品名义,购买3万元购物卡用于工作关系协调;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间,多次安排该院办公室主任购买烟酒用于公务招待和外部协调,价值合计13930元,并以绩效工资名义在单位财务中予以冲抵。彭胜耀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19年1月,经源汇区监委研究,决定给予彭胜耀政务撤职处分。

上述5起问题中,有的违规接受宴请,有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有的“私车公养”,有的违规发放补贴,有的违规进行公务接待,有的公款购买购物卡和烟酒,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自警、自醒、自重。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尤为重要。9月10日,中央纪委召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电视电话会”,吹响了实现治理“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号角。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保持政治定力,始终牢记初心使命,以自我革命的勇气,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点”就是“考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着力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质,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紧盯“关键少数”,聚焦党员干部“办事受礼”“一桌餐”“不吃公款吃老板”“办公耗材冲抵吃喝费用”等隐形变异情况,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及时通报曝光,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以新气象、新风貌、新作为推动我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好局、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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