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漯河市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漯河市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月22日
中共漯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纪委监委,市委各部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党工委、纪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市直纪工委,市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党委、纪委: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风气监督,确保“双节”期间风清气正,营造良好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政治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把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及时作出部署。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近期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要求。要严格落实假日值班、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制度,尤其对行政执法等工作中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做到从严管理,重点提醒,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要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纠治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上持续用力,督促党员干部自查自纠、立行立改。要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作用,大力弘扬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新风正气,树立正确导向。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的纠正“四风”工作,切实做到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形成以上率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严明纪律要求。坚持严字当头,突出问题导向,筑牢严密防线。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坚守纪律底线,坚决抵制“四风”,做到9个严禁:严禁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接受宴请、旅游、度假等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金、红包、预付卡、土特产等礼品礼金;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隐蔽场所;严禁利用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规使用车辆行为;严禁违规组织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参加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通过调研督导、约谈提醒、提出建议等方式,推动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通过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发短信、打招呼、提要求,督促党员干部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务实有效。
三、严格监督检查。“双节”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开展明察暗访,紧盯各类突出问题,严查顶风违纪行为。要结合领导干部利用特殊资源谋利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公款购买赠送、违规收受高档烟酒等名贵特产问题的查处力度,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要结合在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中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问题治理工作,同步深挖彻查酒驾背后潜藏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帮圈文化”“窝里吃”、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等突出问题。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工作重点,坚决纠正扶贫惠民政策、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精心组织走访慰问、帮扶救助等活动,加强重点部门值班情况监督,切实解决干部群众实际困难,为群众营造安乐祥和的节日氛围。要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监督,发现“四风”舆情反映、问题线索以及其他重要情况的,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并及时核查处置、上报结果。要严格落实“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对节日期间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中共漯河市纪委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