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漯河市各级党组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统筹力量、强化举措,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广大党员干部坚决响应号召,积极主动、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但具体工作中,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存在履行责任缺位、防控举措不实,党员意识淡薄、自身行为失范,无视三令五申、带头破纪违法等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坚决防止麻痹松懈思想,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现通报5起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失责等典型问题。
1、漯河市卫生健康系统发布错误信息,造成不良舆论影响问题。市卫健委疾控科副科长(主持科室工作)王彩红、召陵区疾控中心副主任王军奇、召陵区卫健委疾控股股长林安喜,对2020年1月23日我市一例疑似感染新冠肺炎病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不细致,责任心不强、把关不严,导致市卫健委向社会发布错误信息,造成不良舆论影响。2020年2月3日,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给予王彩红、王军奇、林安喜全市通报批评。
2、郾城区李集镇相树张村党支部委员张学杰违规经营,为聚集活动提供餐饮服务问题。2020年2月1日,张学杰无视全市关于取消各类群众性聚集性活动的要求,违规经营,为该村某村民家中办理丧事提供餐饮服务,聚餐人员多达70余人,增加了交叉感染的风险,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2月8日,经李集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学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召陵区青年镇小徐村党支部书记徐永发、青年镇井庄村党支部书记井长华、万金镇新庄赵村党支部书记赵爱亲失职失责问题。徐永发、井长华、赵爱亲在上级一再强调坚决做好、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下,思想认识不到位、管控措施不到位、宣传发动不到位,且在督导组指出问题后,村内又多次出现人员聚集,产生安全隐患,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2月5日,经召陵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徐永发、井长华、赵爱亲党内警告处分。
4、经济技术开发区后谢镇黄头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王军华殴打他人滋事问题。2020年2月1日晚,王军华作为黄头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不积极履行防控职责,不团结带领群众共克时艰,因琐事与村民发生口角,造成打架斗殴事件。2020年2月6日,经后谢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免去王军华黄头村党支部书记职务,终止其村委会主任职务;2月7日,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处罚决定;其违纪违法问题,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正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5、临颍县城关街道北场村党支部原书记王中州干扰滋事问题。2020年2月2日晚,王中州因不满疫情防控期间北场村的防控措施,在“北场村党员之家”微信群(群内党员31人)中污言秽语、恣意谩骂,对值守防控一线的村干部进行侮辱,情节特别严重、性质十分恶劣,严重影响了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2月3日,经临颍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中州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上述典型问题,暴露出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紧要时期,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身份意识不强、思想松懈、工作不力。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务必高度重视、汲取教训,警钟长鸣、引以为戒,识大体、顾大局,严纪律、重操守,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忠实履行防控职责。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党员就是旗帜。当前,正值春运返程高峰、企业复工到来的“节骨眼儿”,疫情防控工作容不得丝毫侥幸、要不得任何懈怠。全市各级党组织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坚定信心、保持清醒、顽强奋战,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负责,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全面检验和提高治理能力;广大党员干部要团结一致、主动担当,坚守阵地、冲锋一线,严格落实各项防控命令,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到岗到人、不留死角;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定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战“疫”前沿,实施精准监督,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失职失责、执行不力,言行失范、滋扰防控,无视纪律、践踏红线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