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巩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形成震慑,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日前,市纪委监委对3起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临颍县三家店镇宋小庄村党支部书记宋朝谦、村主任宋建勇套取扶贫奖补资金问题。2018年10月,宋朝谦、宋建勇伪造用工协议和工资表,以贫困户在其合作社工作且年收入达到8000元为由,套取就业创业扶贫基地奖补资金3万元。同时,宋朝谦、宋建勇还存在违法占地等问题。2020年7月,宋朝谦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宋建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舞阳县吴城镇苇塘村监委会委员谷国亮在低保核查中失职失责问题。2009年4月至2018年5月,谷国亮在年度低保核查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苇塘村村民谷某某夫妇违规享受低保金21280元、薛某某违规享受低保金6312元。2020年5月,谷国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郾城区裴城镇寨子村党支部委员张文宾、支部书记张纪超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4年,张文宾违规申报危房改造重建,并于2015年10月领取危房改造资金25000元。在申报危房重建过程中,时任寨子村党支部书记张纪超为张文宾开具虚假证明,并为其完善危房改造重建手续。2020年4月,张文宾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张纪超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以上3起典型案例,有的弄虚作假,套取扶贫专项资金;有的工作失职失责,造成扶贫资金流失;有的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这充分说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个别问题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当前,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阶段,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落实党中央部署和要求,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四个不摘”等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深入排查整治本地本部门扶贫领域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扶贫政策真正落地见效,不断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提高政治站位,紧盯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为全市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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