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局领导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漯河市众创空间、孵化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漯河市科技企业众创空间备案、孵化器认定。
二、众创空间备案申报
(一)申报条件
申请备案综合性众创空间,应具备以下条件:
1.漯河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托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运营管理。
2.具有与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相适应的团队和工作人员,其中大专以上人员不低于50%。
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自有或租赁,其中属租赁的租赁期不少于5年)、免费高带宽互联网接入网络,拥有可自主支配的为创业者提供的低成本工作空间、社交空间和培训场所(500平方米以上)。
4.服务主题明确,科技创新创业内容充实,规划合理,具有为创业者提供工商注册、财会管理、法律服务等基础服务能力,定期举办项目发布、路演展示、培训沙龙、运营提升、融资对接等各类创业交流活动。
5.众创空间内部财务管理规范。有依托单位的众创空间,建设运营的财务应单独核算。
6.年度服务企业和团队数量不少于30个,成功孵化案例不少于2个。
7.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自有或租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专业设备、开发测试软件总价值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众创空间管理机构设立或主导设立的天使投资基金(可自主支配),不少于1000万元。
(3)运营团队具有高级职称人员2名以上、2年以上从业经验的专职培训人员或投资专家。
申请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除具备综合性众创空间的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由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牵头建设。
(二)具有800平方米以上,免费或低成本为工匠、创客团队或上、下游相关小微企业提供入驻的物理空间。
(三)产业领域聚焦,与建设主体良性互动。聚焦某一细分产业领域,且该领域内入驻的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数占众创空间内所有入驻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总数的50%以上。与建设主体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机制,服务于建设主体转型升级和新业务开发、科技成果转化。
(四)建设有开放性公共技术创新平台。拥有创新创业所需的专业化研发、试制及检测用仪器设备,能够有效集成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外部创新资源和产业资源,实现共享共用。
(二)申报材料
1.众创空间申请表。
2.信用承诺书
3.附件材料
(1)众创空间法人证书,或依托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法人证书;
(2)空间机构设置和管理运行规范文件;
(3)服务团队工作人员大专以上学历证明;
(4)自有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场地租赁协议;
(5)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协议;
(6)入驻小微企业汇总表;
(7)入驻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及孵化服务协议;
(8)入驻创业团队汇总表;
(9)入驻创业团队入驻协议;
(10)入驻企业和团队知识产权证明;
(11)孵化成功案例汇总表;
(1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孵化器认定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在漯河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功能定位正确;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具有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和运营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50%以上;
3.管理制度完善,自身及在孵企业的统计数据较为完善,实际运营时间在1年以上,孵化绩效良好;
4.孵化器自身拥有50万以上种子资金或孵化专项资金;
5.综合型孵化器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孵化器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
6.综合孵化器在孵企业数不少于8家,专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数不少于5家。
(二)申报材料
1.漯河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表。
2.信用承诺书
3.孵化器基本情况
(1)孵化器概述(限500字以内);
(2)孵化器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介绍;
(3)孵化器(包括有合作的中介服务机构)为在孵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介绍;
(4)孵化器在品牌和文化建设、毕业企业跟踪、数据统计和绩效评价等方面开展的工作。
(5)孵化器内1-2个成功孵化案例(重点介绍孵化器通过什么服务帮助企业解决了什么问题,不是简单介绍企业的发展情况)。
4.相关证明材料
(1)孵化器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孵化器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能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3)孵化器主要管理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4)孵化器孵化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5)拥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存款证明、设立孵化资金的文件、如何使用孵化资金的文件等),并提供资金使用的案例证明(如:投资证明文件等);
(6)孵化器与合作的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法律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咨询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等金融机构)签署的为在孵企业服务的合作协议的复印件;
(7)关于在孵企业条件及毕业企业条件的相关文件的复印件;
(8)孵化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5.在孵企业与毕业企业情况
(1)在孵企业情况汇总表;
(2)毕业企业情况汇总表。
四、申报流程
1.网上在线申报。
申报单位通过“漯河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申报材料(网址http://www.lhzwfw.gov.cn)。
具体步骤为:法人办事 市科学技术局 市级众创空间备案(或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需先在该系统法人注册或法人登录,并按要求上传材料、审核、提交(上传材料要求各类公章、签字齐全);
网上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10月20日。
2.市科技局网上审核。市科技局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即可打印纸质申报材料。
3.材料报送要求。申报单位打印纸质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复)印,书籍式装订,一式两份(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纸质件须与网上填报的申报书内容和附件材料保持一致),报送到漯河市黄山路行政服务中心2楼15号窗口;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0月29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漯河市科技局联系人:杨广泽 许家楠
联系电话 : 0395-3134247
漯河市行政服务中心联系人:孙俊玖
联系电话 : 0395-3177029
附件:1. 漯河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
2. 2021年度漯河市众创空间推荐汇总表
3. 漯河市孵化器认定申报书
4. 2021年度漯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汇总表
5. 信用承诺书
2021年9月6日
漯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漯河市众创空间、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返回列表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