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漯发【2021】14号)精神,按照《漯河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实施细则》(漯科【2021】34号)要求,对拟申报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成果转移转化项目(买方)实行备案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购买省内外、国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漯转化、产业化的在漯企业和单位;
二、备案材料
1、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备案登记表(附件1)
2、已签订合同复印件。
三、备案时间
项目实施一个月内申请备案。2021年1月至10月份实施的项目,在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备案。
四、备案要求
1、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域项目备案,填写汇总表(附件2),并按时间要求报市科技局;
2、在漯高校、科研院所可直接到市科技局备案;
3、已入成果转移转化备案库(有备案编号)的项目,可以申请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未经备案不得申请财政资金支持。
4、备案材料可以扫描件发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市场科邮箱cgk12345@126.com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艳玲 周正
电 话:0395-3132861
地 址:嵩山路515号漯河市科学技术局209室
附件:1、 漯河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备案登记表
2、 漯河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备案汇总表
漯河市科技局关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备案的通知
下一篇:返回列表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