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重大项目建设考评办法等三个办法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全面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部署,进一步树牢“项目为王”理念,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 市发改委 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征求县区 人民 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 起草了 《漯河市重大项目建设考评办法(试行)》《漯河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办法》和《漯河市重大建设项目预审批办法(试行)》。 经市政府第 110 次 常务会研究讨论,市政府办公室于近日印发了 《关于印发漯河市重大项目建设考评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的通知》(漯政办 [2022]4 号)。

《漯河市重大项目建设考评办法(试行)》 将各县区各功能区的 省市重点项目 进展情况, “开工一批”项目 、 “投产一批”项目进展情况,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补短板“ 982 ”工程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 项目 进展情况,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等纳入考评范畴,进行月调度、月考评、月通报 , 该考评办法涉及 12 个方面 共 30 项具体指标。以各县区(功能区 ) 上报数据为基础,根据实地核查情况及其他奖惩因素综合考量,每月中旬对上一个月工作进行考评,综合排序名次出现并列时,以元至当月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量高低进行排序。考评结果按月在市委市政府周交办月讲评会议上通报, 12 月份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结果。

   《漯河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办法》共三十一条。第一条至第四条是总则,就办法的目的原则等有关内容进行了规定。第五至第九条是统一报建事项清单。按照“能服务的提前办、能承诺的直接批、能简化的不保留”的原则,梳理形成统一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事项清单,一次性告知企业。第十至第十五条是统一优化审批流程。按照政府统一服务事项( 14 项)、企业承诺事项( 8 项)、保留审批事项( 6 项)进行分类处理,以供地、开工、竣工投产为节点再造审批流程。第十六至第十七条是统一在线并联办理。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一网通办,实现网上申报、一口受理、平台赋码、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信息共享、协同监管。第十八至第二十二条是深入推进开发区承诺制改革。开发区内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承诺制 标准地”模式,实现“全承诺、拿地即可开工”。第二十三至第二十六条是组织保障,就完善承诺制改革配套制度进行了规定。主要是建立健全项目一窗受理、办理程序、中介服务、容缺办理、联合惩戒、统一收费等全流程配套制度体系,推动承诺制改革落地见效。第二十七、二十八条是强化部门协同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监管具体要求,加强全过程监管。第二十九至第三十一条是附则内容。

《漯河市重大建设项目预审批办法(试行)》共十九条。第一条至第四条明确了预审批的含义、实施范围、工作目标等。第五条至第九条说明了预审批项目统筹及审批部门,预审批项目应当具备的条件、规模、申报材料、申报程序等问题。第十条至第十四条阐明了预审批申报及审批流程、项目由预审批到领取正式审批文件的流程、中止预审批程序。第十五条至第十九条阐述了项目单位、市县行政服务中心及有关审批部门需履行的职责,预审批办法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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