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规划局、西城区经发局: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创新〔2022〕10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工信厅将对2019年复核通过的河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进行新一轮复核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
(一)请临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尽快通知联泰食品,郾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尽快通知莲花医疗,做好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材料填报工作(见附件),并提供必需的附件及证明材料。《企业基本情况表》有关数据指标请按2021年底数据填写,所涉及财务数据按照已审计的会计报表填写(上市企业按照公开披露的审计报告相关内容填写,非上市企业按照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相关内容填写)。
(二)请临颍县、郾城区将企业填报的评价材料审核确认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出具推荐意见,2022年6月27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将推荐意见和企业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word/excel格式电子版光盘两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与节能利用科。
(三)企业未按时提交评价材料的,有关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书面说明情况(须加盖单位公章),出具不推荐意见;如因此导致企业被撤销称号并摘牌的,有关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根据《河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豫工信科〔2011〕121号),复核评价不合格的企业将被公告撤销称号并摘牌。
(四)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豫工信明电〔2021〕8号)安排,2021年河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也将同时进行,相关单位不再提交材料;复核评价结果一并公布。
二、其他事项
有关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以此为契机,对本地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采取适当方式推广介绍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相关经验和做法,促进企业交流协作,切实提升本地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视情况对部分国家级和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进行抽查评价,赴企业实地了解其技术创新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区工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本地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进行抽查评价,确保所出具推荐意见符合实际情况。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秀章 刘洁 联系电话:3126323
2022年6月1日
附件下载: 附件:河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材料.doc (0.07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