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漯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漯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漯科〔2019〕49号)相关要求,市科技局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本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规范有效的管理运行制度。
  2.应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有相对集中的科研场地,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达500万元以上。
  3.拥有高水平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拥有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专职科技人员应不少于20人,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以上的科研人员比例不少于3人。
  4.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能发挥学术引领作用,具备承担国家、省级、市级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
  5.主管单位及依托单位能保证提供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
  6.每年按照统计局有关要求上报研发费用年报。
  7.管理办法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一)《组建漯河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二) 附件:
  (1)附件材料目录;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信用承诺书;
  (4)事业单位研发投入证明或企业审计报告(近三年研发投入证明);
  (5)实验室规章制度;
  (6)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清单及有代表性的、大于5万元的仪器设备发票;
  (7)推荐的重点实验室主任和主要研究人员职称、学历;
  (8)主要研究课题、成果材料;
  (9)政府科技计划立项证明材料;
  (10)能够体现实验室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须通过在线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两步完成。
  首先,申报单位通过“漯河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申报材料(网址http://www.lhzwfw.gov.cn),具体步骤为:法人办事-市科学技术局-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按照上传要求:第一项提交附件目录及相关材料;第二项提交信用承诺书;第三项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第四项提交《漯河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11月14日至11月18日,为便于集中审核,申报单位务必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网上申报。
  其次,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申报单位按要求将《组建漯河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及相关附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到黄山路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21号B科技局窗口,报送时间为11月21日—25日。
  (二)《漯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组建漯河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可在附件下载。
  四、注意事项
  (一)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创新平台的不同形式,原则上已建立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的单位,不再布局相同、相似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对同一个平台不重复建设,不重复奖励。
  (二)市级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组建漯河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组建漯河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将在重点实验室建设期满后,作为验收的依据。
  (三)原则上市级重点实验室主要布局在市属具有科研能力的事业单位,每个依托单位限申报一个。
  五、联系电话
  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0395-3177029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  0395-3134194
             
  附件: 1. 《组建漯河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2. 《信用承诺书》
3. 《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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